浙江在线8月20日讯(通讯员 蒋学成 陈倩)为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达到小城镇环境和风貌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乡容镇貌、风貌管控、安全管理和社会监督等内容的长效管理工作,结合《小城镇环境和风貌管理规范》,台州市路桥区制定出台了《路桥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相关长效管理资金政策》。
据了解,《政策》主要包含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资金保障、工作措施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同时结合路桥实际,系统梳理完善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相关长效管理各项资金政策,做到资金有保障,资金来护航,以实现政策重点聚焦、资源重点倾斜、要素重点保障,推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优化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现代小城镇管理体系,继续努力高水平建设美丽城镇。
接下来,路桥区各镇(街道)将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整治,强化督查宣传,坚持属地管理、镇(街道)领导负总责、上下联动、部门协作,不断增强城镇居民的标准化意识,努力提高小城镇环境综合管理能力和运维水平。
同时结合《政策》开展“回头看”活动,将有助于消除与小城镇环境密切相关的建(构)筑物、园林绿化、广告标志、路桥设施、河湖水域、居住区与工业区、施工工地等构成的小城镇局部或整体景观的“脏、乱、差”现象,提升镇容镇貌,以达到洁化、序化、美化,实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
路桥区美丽城镇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的出台加强了路桥各镇(街道)环卫保护、城镇秩序、乡客镇貌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小城镇环境和风貌管理,为路桥区美丽城镇建设奠定了基础,为打造新时代美丽大花园提供了条件,在城镇打造“城乡等值”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