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23日讯(通讯员 颜新文 邵明敏 记者 丁珊)8月16日,建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盛夏接到市纪委送达的党内警告处分决定书时,眼圈微微泛红:“我要深刻反省,以后决不再犯类似错误。”盛夏被问责,源于她担任大慈岩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在财务管理中遵循“惯例”导致107万余元征地补偿款被套取,这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发热议。
这是一起发生在征地领域的村级基层组织的共同贪污犯罪案。2015年底,大慈岩镇争取到一个市垦造耕地帮扶项目,涉事的三元村即在项目范围之内。2017年1月,时任大慈岩镇三元村党总支书记刘树辉及临时工作小组3个村民代表在内的7人,利用镇“三资”中心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漏洞,虚构事实并伪造征地补偿清单等资料,套取征地补偿款107万余元,并将其中22万元予以私分。最终,所有参与人员均被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个案子的特殊之处在于,原本应配合镇政府征地的工作小组、村干部共同参与贪污犯罪,并越过村、镇两级款项审批拨付的关卡,他们是如何成功套取征地补偿款的?
按照流程,各村报账材料需经所在行政村、镇“三资”中心会计、镇农经员3道审核关,但大慈岩镇基于对会计工作经验和能力的信任,农经员不再审核具体票据,仅在提取银行存款呈批单上签字,就让出纳开具转账支票。久而久之,这成为大慈岩镇不成文的“惯例”。
在调查过程中,大慈岩镇“三资”中心等单位领导干部履职不力,未尽到“一岗双责”的问题暴露出来。经调查,2016年5月,时任大慈岩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的盛夏,在分管该镇农业工作时,明知“惯例”做法会使农经员失去审核把关作用,但她从有利于工作开展和同事“团结”考虑,未对存在的问题做实质性整改,依然按照“惯例”照做不误,为后来的集体贪污留了“门”。最终,盛夏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该镇“三资”中心聘用会计沈某某在负责审核三元村原始票据等资料时,因工作疏忽导致违规发放征地补偿款被辞退。镇农经员戴某未按规定审核三元村征地政策处理款相关票据,存在履职不力问题,受到诫勉问责处理。
[执纪者说]
建德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周萍英:
某些乡镇干部在村级项目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中,作风不实、因循守旧、履职不到位,折射出乡镇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的短板。市纪委市监委要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要督促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把“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杜绝留过痕、走过场的现象。对于群众举报和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失责失职行为,坚持“零容忍”问责不手软,发挥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综合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