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浦江县以“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分类管理”为主抓手,以“亩产论英雄”为导向,建立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体系,通过正面激励、反向倒逼,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除供电、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外,全县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面积3亩以上的工业企业列入这次综合评价范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包括亩均税收、单位电耗税收。
根据企业得分情况,实行ABCD分类动态管理,在用地、用电、用能、用水、用气、排污、信贷等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政策,A类企业实行重点发展,B类企业鼓励提升,C类企业帮扶整治,D类企业予以淘汰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