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引领扩大基层民主 浙江莲都推广“黄泥墩经验” 沈继平 摄
浙江在线8月27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赵明杰)“少数决定”变“多数议定”,“举手表决”变“自主票决”,“闭门决策”变“开放决策”,在丽水莲都,“黄泥墩经验”提升了当地基层治理水平,在拓宽群众民主监督渠道、提升村级决策科学性、密切党群关系、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8月24日,莲都区举行全区推广“黄泥墩经验”现场会。会上,丽水市委常委、莲都区委书记杜兴林强调,推广“黄泥墩经验”,实行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有力抓手,必将为“治理有效”这一主题贡献更多的莲都元素,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百姓事应由百姓管,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深入,百姓要求参与到村级事务管理的呼声日益高涨。在这样的背景下,“黄泥墩经验”应运而生。“黄泥墩经验”是由该村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形成的,“以党建为引领、以阳光票决为核心、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载体、以乡贤智囊团为支撑”的“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经验。
“阳光票决制”是“黄泥墩经验”的核心内容。一事一议、一人一票,在黄泥墩村,凡涉及全村重大事务需要抉择时,都将实施阳光票决制,让村民投票决定。自2014年实施以来,黄泥墩村累计表决村级重大事务70余项。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五年来,不仅从未发生过一起因村级事务管理、决策不到位而引发矛盾的纠纷或上访问题,相反,各项事务票决赞成率高达97%,村民知晓率高达98%,满意率达90%以上。
据了解,莲都在全区推广阳光票决制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创建和“三治融合”示范村创建工作,并实现以下目标:全区村(社区)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自治章程修订率达到100%,合法性审查达到100%;全年新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1个,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0个,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巩固率达100%,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完成全覆盖;全区行政村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新建27个;在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基础上,建设省级“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示范村13个,市级“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示范村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