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27日讯(通讯员 余俞乐 李张芬 叶碧波)近日,莲都区财政局率先在全省开展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代理工作,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
会计代理记账是在委托单位的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三权”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委托代理记账,换句话说,会计主体责任仍为委托单位。在此基础上将会计账务处理、年初部门预算编制,年终决算等全套的会计工作委托给代理机构全权负责和协助办理。这也要求代理机构要站在委托单位的立场上,协助单位控制好经费使用,使其合理使用和节约资金,促进增收节支,完成委托单位及财政部门交办的工作。
据了解,人员规模相对较小的单位,因为编制少,很难配备专业的会计管理人员,从而会带来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诸多问题,财政预算执行和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也很难得到保证。莲都区委托代理记账工作是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一项创举,将有效解决部分单位会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财务工作水平不高等问题,充分发挥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专业优势,降低政府成本,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全市乃至全省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代理记账摸索、积累好的经验和做法,也是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重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