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3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玉环 通讯员 陶冰华)冬日严寒,但温暖人心的正能量一直都在。昨天下午,在庆元县检察院召开的“吴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涉案民工工资发放仪式上,23名当地某超市员工,在检察、公安、劳动监察大队的监督下,陆续从嫌疑人家属手中接过被拖欠了将近一年的工资时。
原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在经营浙江佳旭超市有限公司(庆元县世纪联华超市)期间,因经营不善,自2017年3月份起拖欠23名超市员工工资共计16万元。为逃避债务,吴某某逃往江苏、温州等地,更换电话号码,隐匿藏身地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对此,庆元县检察院在积极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治理欠薪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重要指示精神的背景下,按照“庆元无欠薪”行动要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专门成立“无欠薪”行动专项小组,强化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动和信息共享,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实行快审快结,并最大限度为被欠薪人员追回拖欠薪水。
去年12月,在收到庆元县人力社保局的情况反映后,庆元县检察院侦监科通过走访调查、查阅材料等方式确认吴某某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建议人力社保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跟踪开展后续侦查监督工作。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侦监科及时介入,协助调查搜集证据,确保案件侦查顺利。
但是,嫌疑人已被羁押,23名超市员工被拖欠的工资怎么办?
据悉,庆元县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官并未就案办案,而是结合“无欠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把重心放在了如何追回拖欠工资上,对吴某某的讯问入情入理。在案件移交公诉科审查起诉时,承办人多次联系吴某某的家属,希望尽量筹集资金,争取在案件移送法院前得到员工们的谅解,从而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经过多方努力,23名超市员工终于如愿在春节前领回了拖欠许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