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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检察院成功跨省办理一起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2017-11-30 16:31  来源:浙江在线 通讯员 王伟 刘琳玲

  浙江在线11月30日讯(通讯员 王伟 刘琳玲)11月22日,松阳县院检察官鲍海清跨经5省到贵州省大方县,为侵犯公民信息案的犯罪嫌疑人小明(化名)送去礼物和鼓励。这是该院办理的首起跨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小明(化名)是贵州省大方县的一名高中生,通过自学掌握了黑客技术。在得知公民个人信息可以出售获利后,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窃取国家网站数据并且出售10多万条,获利2100余元。2017年6月,松阳县公安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小明移送审查起诉。

  未成年、获利少、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经过多次严谨的分析论证,案件的承办检察官鲍海清认定该案符合附条件不起诉要求。但是,由于小明远在贵州大方县读书,启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后,考验期内由谁监管,如何监管成了该案的一个难题。

  为了教育挽救这样一名高智商的少年,检察官鲍海清多方联系、沟通,最终与贵州省大方县检察院确定了异地监管方案,并签订了异地监督协议。在考察监督期内,两院分别指派专人负责,由大方县检察院进行实地监督,松阳县检察院通过电话、线上交流等方式开展异地监督,形成联合监督,确保监督到位。同时,松阳县院与小明就读的大方县某学校联系,作出了共同帮教的决定。由松阳县院协助学校为小明定制帮教方案,进一步增强小明的法律意识,促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避免再次走上犯罪道路,顺利完成学业。

  目前,小明已经进入监督考验期,于他而言,如果考验期内表现优良,等待他的,将是不起诉决定书以及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

  

 

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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