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义乌的外国人参与社区活动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实现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区的创新创业外国人“来得了、留得住、用得好、流得动”。近日,义乌市小微商贸企业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试点实施细则正式下文。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国将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分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专业人才(B类)、外国普通人员(C类)三类实行分类管理。《义乌市小微商贸企业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根据义乌市实际情况,主要针对尚不符合A、B类条件的,被统一纳入C类第(一)条款管理的从事国际贸易及部分配套服务的外国人。
义乌新发布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新办来华许可需满足两个条件,除参加社会保险外,还要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中的一个:小微型国际贸易企业外国投资人,个人股份不低于25%;从事外国特色餐饮的餐饮类企业外国投资人,个人股份不低于30%;其他服务业企业投资人按企业聘请外籍员工条件办理,已经办理的给予继续延期。企业聘用的外籍员工,按《浙江省外国人就业职业(岗位)管理目录》文件规定执行。
“此细则强调‘宽进延严’。”义乌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说。记者了解到,在新办许可方面,最大限度衔接原有办证准入条件,将办证人员按投资人和聘用人员两类区别对待,有效解决了外国人来华许可制度对小微商贸企业外国人来华工作的一些限制。
来华许可延期方面,实行积分制管理。以遵纪守法情况、个人收入、税收贡献、带动本地就业、在义工作年限、信用程度、个人贡献等情况计算积分,积分不达标的将不能延期;积分达到基本程度的,给予不超过一年的延期许可;积分达到优秀的,可以匹配优惠政策,如延长工作许可年限至2年、60周岁以上年龄人员可继续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