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倡导文明出行,近期,凤桥交警中队多次开展整治行动,联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车的交通行为中有哪些算是交通违法行为呢?有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违反下列规定的,将依法处以罚款,电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其车辆:
1.驾驶电动车不得违法载人(仅限乘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驾驶电动车不得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3.驾驶电动车不得逆向行驶。
4.驾驶电动车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5.驾驶电动车不得违法载物。
二、违反下列规定的,将依法实行“四个一律,两个从重”的严管措施:
1.驾驶电动车在机非隔离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闯红灯)通行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将车辆移至指定地点,接受安全教育。
2.驾驶安装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收缴非法装置。
3.驾驶电动车载人3人(含)以上上道路行驶的,经检验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4.无证驾驶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5.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
6.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重处罚。
为了能让更多凤桥居民做到骑电动车时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凤桥交警中队深入到村(社区)为居民们带来了交通安全讲座,并发放宣传资料,为有电动车的居民发放安全头盔,粘贴反光条。
在此也向大家发出倡议:
1、凡是有电动车的,请一律自行粘贴反光条,驾乘电动车出行的,请一律佩戴安全头盔,并动员家人、亲朋好友粘贴电动车反光条、佩戴安全头盔。
2、驾驶电动车不得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违法载人(仅限乘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违法载物等。
接下来,凤桥交警中队将继续走访各村(社区),为大家带来精彩的讲座,并发放头盔和反光条,欢迎大家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