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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存量土地 宁波3年内都要盘活

2018-05-30 17:40  来源:中国宁波网-甬派客户端 记者 成良田

(宁波城区一处地块闲置多年,周围已是高楼大厦,这里却是杂草丛生)

  一块空地,围挡围了几年,周围已是高楼大厦,这里杂草生生灭灭,已有几个轮回,却丝毫不见开工迹象。

  这里或许就是城市里“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建设用地。

  这种不和谐的现象,老百姓看着不顺眼,政府更是着急。

  其实,用地供需矛盾是很多城市面临的痛点,尤其是在耕地保护越来越严,建设用地减量的背景下,如果大量用地“供而未用”,必将使得一些新项目“无地可落”,城市动能转换找不到地理空间。

  怎么办?盘活存量很关键。

  记者获悉,一个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的三年行动计划,日前已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这份计划,针对“批而未供”土地消化、“供而未用”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三个板块,出台了10项全新的政策举措。

  宁波提出,到2020年,宁波要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12万亩;2017年12月31日之前形成的、超过约定开工时间一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供而未用”土地全部完成处置,2018年动态新增的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完成率达90%;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5万亩。

  这个力度有多大,看看今年的用地供应计划就明白了。

  2018年,宁波计划供应土地1643宗,总量为8.40万亩,比去年实际供应量4.86万亩增加72.6%。其中,市区拟供应721宗4.28万亩。

  为推进这项工作,宁波市政府成立了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裘东耀担任组长。40多个成员都是相关部门、区县市政府的“一把手”。

  盘活存量土地,宁波拿出了什么举措?

  记者了解到,在“批而未供”方面提出,经营性用地实施先存量后增量的用地保障模式,先安排“批而未供”土地,后安排存量盘活挂钩指标。确实无法消化的,可以通过指标盘活的方法进行消化。

  同时,加快推进征地拆迁,2015年之前的拆迁项目,原则上2018年年底前完成清零。未按要求完成的,暂停该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

  而对“供而未用”土地,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强。“杀手锏”包括落实项目用地信息现场公示制度、建立部门之间互联互通机制,实施重大闲置地块挂牌公示制度。

  最“狠”的是一招,凡是因企业原有造成土地闲置的,暂停该土地使用人全市范围内土地竞买资格。

  同时,宁波将创新“供而未用”土地处理方式,因企业原因闲置的土地,可采取限期开工建设或土地储备回购的方式进行处置,也可按二级市场试点政策,引导进入二级市场实施转让。对“用而未尽”的地块,允许通过分割转让、分割收储等办法盘活。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方面,我市推出了包括扩大适用范围、允许复耕盘活、实施倒逼机制等一系列措施。

  此外,对低效用地改造为商服用地,规定可分割销售;利用存量土地用于鼓励经营服务项目的,可实行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不在缴纳土地收益金;对城镇低效用地改造为标准厂房、小微企业创业园的以及再开发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业态的,可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奖励。

编辑:甘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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