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统计局温州调查队发布了2018年一季度温州市城乡居民收入情况报告:温州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4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79元,同比增长7.8%,与全市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市民朋友不妨对照自己今年以来的个人收入情况作一个对比。
据统计,一季度温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35元,同比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44元,同比增长8.3%,后者增速高于前者0.8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温州调查队相关负责人总结称,今年以来,温州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运行平稳,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
记者了解到,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由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与转移净收入四部分构成。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工资性收入仍是拉动温州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主动力:一季度,温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8167元,占收入的比重为50.9%;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326元,占可支配收入的51.2%。
“工资性收入的平稳增长主要得益于温州市经济平稳增长、企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的持续提升。”上述负责人表示,2017年12月开始,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也为工资增长提供了托底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在四大项收入中,转移净收入增速最快,一季度,温州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同比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同比增幅,更是达到两位数的10.5%。转移净收入,老百姓们并不陌生,指的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不难看出,温州市一季度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持续领跑四大项收入,与温州市财政用于民生支出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市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持续推进有着紧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