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28日讯(通讯员 包莉莉 陈婷婷)4月27日上午,全国首个驻5A级风景名胜区生态检察工作站——乐清市人民检察院驻温州市雁荡山管委会生态检察工作站在美丽的雁荡山挂牌。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勇、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副书记、副主任刘寅豹共同为工作站揭牌,并签署《加强雁荡山旅游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协议》。这是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在提起温州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衍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的又一新举措。
据悉,工作站将主要开展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受理、案件调查、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生态修复方案监督等方面工作,为雁荡山生态环境保护树立最后一道司法防线。具体的工作职能有:1.受理辖区群众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2.接受辖区群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并加强法治宣传;3.对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刑事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与评估;4.听取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建议;5.对辖区生态环境修复义务人进行后续跟踪监督。
生态环境是最大的民生福祉,公益之战既已打响,便没有结束。乐清检察将紧紧抓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找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保障民生的切入点,更好地服务于生态乐清、美丽雁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