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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上虞推出首宗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

2018-04-13 10:04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近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中,上虞经济开发区扩展区一处地块的挂牌公告引发了广泛关注。与以往出让的工业用地相比,这块将于下月出让的地块,在其公告中增加了亩均产出、亩均税收、能耗标准和环境标准等4项新指标。这是上虞区推出的首宗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

  什么是“标准地”?就是带着建设规划、能耗、环境、投资强度、亩产税收等一系列标准进行出让的建设用地,这一系列标准就像是土地的“嫁妆”,既方便企业快速投产,同样也倒逼企业更好地落实“标准地”当中的各项要求。“浙江省是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的发起者与策源地,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开展‘标准地’试点。”上虞区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以高质量为导向的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推进高质量发展上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上虞区首宗“标准地”在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各项指标设定均高于省定标准。比如,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要求达到400万元/亩以上,亩均税收要求达到30万元以上,亩均产出则达到500万元以上。此外,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上限也从常规的7%压缩到了5%,其目的是压缩工业用地上非生产性用地的比例,以用地高标准撬动项目高亩产。

  拍得这样的土地,有承诺、被监管的同时,也有“福利”。企业取得“标准地”后,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等一系列手续,可选择“承诺制”办理模式,向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一窗受理”,并可先行开工建设。

  目前,上虞区已将“标准地”试点列入2018年度重点改革项目,今年,“标准地”试点范围将扩大至百官、东关、道墟、梁湖、小越等街道。到2019年底前,将进一步推广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各乡镇工业功能区。

  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去年以来,我市全面着力推进“标准地”出让,全市首宗标准地——袍江新区马海路16-1号地块于去年10月份在网上挂牌出让。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21宗“标准地”出让,面积达672亩。

编辑:甘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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