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文化协会、省林业厅发文公布了第七批“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名单,我市推荐的秀洲区新塍镇潘家浜村、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和桐乡市梧桐街道桃园村成功入选。
“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以生态环境良好、生态意识较强、生态文化繁荣、低碳经济领先、人与自然和谐、示范作用突出的行政村、街道、企业、学校、林场或森林公园为主要遴选与命名对象,旨在发掘和保护省内的民间生态文化资源,继承和发扬具有民族及区域特色的生态文化传统,不断丰富生态文化的内涵。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南湖区梅花洲景区、嘉兴碧云花园有限公司、桐乡市石门镇桂花村、大麻镇海华村、梧桐街道桃园村、平湖市澳多奇农庄有限公司、秀洲区新塍镇潘家浜村、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等8个单位获得“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称号。
记者还获悉,近日,省林业厅正式批复同意建立浙江平湖东湖省级湿地公园,规划面积115.04公顷。
湿地公园建设是湿地保护与修复的重要手段。根据《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面积在20公顷以上,满足具有独特的湿地自然景观和较高历史文化价值,或湿地生态系统在本省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价值条件的湿地,可以设立省级湿地公园。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有嘉兴市石臼漾等4个省级湿地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