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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三老”调解室:百姓身边的老娘舅

2017-08-21 15:43  来源:中国台州网 柳祥宝 徐晔

  在基层群众中挑选具有代表性的、有威望的老同志组成调解室,参与基层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玉环市沙门镇在2010年成立“三老”调解室,7年运作,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去年,“三老”调解室共成功调解80多起各类民间民事纠纷,涉及赔偿金额300多万元。今年1至7月,已成功调解40多起,涉及赔偿金额200余万元。

  “‘三老’成员来自当地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他们自身政治素质高,人生阅历丰富,德高望重,又是本乡本土,熟悉村情民情,群众信得过,也听得进。”沙门镇副书记池宇志介绍,随着沙门滨港工业城的开发和交通建设工程的推进,各类安全事故、拆迁安置等问题集中浮现,并以矛盾纠纷的形式反映出来,这些多发生在村居基层,非常需要一支高效的调解队伍。

  说话重在说理

  去年11月至12月,孔某在沙门镇一家水暖制品厂做临时工,按日计酬。一连做了30多天后,因手部疼痛难忍,他没再上班。结算工资时,孔某发现少了5天的工资,向厂里一问,被告知是按规定扣罚。

  工厂负责人表示,孔某未请假就擅自脱岗,按规定要扣罚工资。孔某多次讨要无果,便在外散布一些关于工厂的负面言论。

  “双方僵持不下,就找到我们。”“三老”调解室成员之一的吴满根,是一名老党员,他觉得凡事都重在一个“理”字,说话入情入理,才能把话说进群众的心坎。“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为了保证生产正常运作,员工应该遵守,有理;员工上班,按日计酬,用劳动获取报酬,也有理。双方都有理,关键是如何协调。”

  接手纠纷后,吴满根多次召集双方坐下协商。“最终,工厂负责人体谅孔某生活不易,同意补发被扣的工资,孔某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欠妥,双方握手言和,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存在任何纠纷。”

  群众工作的“赤脚医生”

  “三老”调解室目前有3名调解员,除了吴满根,还有彭启敬和薛福土。今年70岁的彭启敬当了20多年的村支书,是调解室的首批调解员。

  王某的丈夫在2014年7月8日上班路上遭遇车祸,造成头颅损伤,身上两处骨折。王某要求丈夫所在的企业给予工伤赔偿。但时间久远,部分票据遗失,企业因此拒绝支付。彭启敬多次协调,事情在今年7月得到圆满解决。

  7月,沙门镇沙门村村民应某某因自家危房修建,需要邻居黄某某老屋墙角转让,前后地界发生变动,双方产生纠纷。经彭启敬从中调解,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农村纠纷多而复杂,有些问题甚至拖了很久,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我们不是政府、法院,没有任何权力。做调解工作,就像以前农村里的赤脚医生,啥都管。”彭启敬说,虽然跑来跑去比较辛苦,但看到一些邻里纠纷在他们的调解下得以解决,心里还是很有成就感,觉得自己还能发挥作用。

  遇事不能一味向钱看

  工资纠纷、安全事故赔偿、土地征迁补偿……前来寻求“三老”调解室调解的矛盾纠纷,绝大部分离不开“钱”。

  “钱作为一种补偿形式,可以。但不能所有事情都往钱看齐,传统社会道德必不可少。”薛福土退休前是果丽小学校长,经他手调解成功的纠纷不下百起。

  今年3月,他又成功调解一起有关钱的纠纷。去年12月16日,在沙门镇一冷冻厂上班的张某因车间地滑跌倒,造成手骨骨折,要求企业赔偿医药费等费用,总计1.8万元。

  企业认为张某是打零工的,不想支付工伤费用,只愿出1000元。双方差距太大,一直谈不下来。“工作期间受伤应该按工伤标准赔偿。”薛福土说,双方都要维护各自的利益,但不能因为钱就不讲法律、不讲道德。经过几个月的调解,企业一次性赔偿1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有了‘三老’调解室,村民都乐意找他们。”池宇志说,他们通过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发挥“三员”作用,即法制宣传员、维稳信息员和矛盾调解员,在第一时间做好村民间矛盾纠纷和信访疏导化解,防止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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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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