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宁县人民法院通过微信群聊的方式妥善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被告吴某原是景宁县大顺乡人,因滩坑移民选择货币安置后便不知去向。法院原本准备以公告的方式审理该起案件,后在九龙乡政府协助查找下,承办人联系上了吴某。可吴某表示:“我同意离婚,但是不想回来调解。”
原来,吴某是一名“老赖”,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无法购买高铁等交通工具,回景宁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大额的交通费。为此,法官确定了调解方案,“背靠背”进行调解。
为了确认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的是当事人本人,法官添加了被告的微信,被告将签字时的小视频及照片发给法官。收到被告寄出调解协议后,由张某对照片,小视频及笔迹进行确认。当场,法官通过微信视频群聊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确认调解协议为双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这起离婚纠纷也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该案是景宁法院创新办案方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一个缩影。“以后要将这种方式好好推广,既缩短了诉讼时间,又让当事人免于来回奔波。”承办人邱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