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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监督函”对“老习惯”动真格

2017-07-20 09:41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 董小芳 余姚记者站 谢敏军 通讯员 陈科

  “根据前阶段监督检查,发现你村工作人员总聘数超过规定职数,其中一名临聘人员未报镇党委同意,两名工作人员属原村干部返聘,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余姚市临山镇临浦村党委书记严金潮“新官上任”,就收到了镇纪委寄来的一份“监督函”。同样收到这份“见面礼”的,还有同镇其他6个村的党组织书记。

  今年以来,余姚市纪委着眼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轻违规”,尤其是“老习惯”问题,探索利用“监督函”的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整治“轻违规”、预防“大问题”。

  “十次口头警告不如一纸‘监督函’。过去我们对于一些‘轻违规’‘老习惯’,往往只是作为现象性问题停留于口头提醒,很少动真格、查整改,导致有关单位对问题熟视无睹、屡教不改。”余姚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防微才能杜渐,对一些情节轻微、尚不构成违纪违法的问题进行处理,利用‘监督函’是一种很有效的方式,要的就是红脸出汗的效果。”

  据悉,监督函主要包括三项内容,除了被告知对象,还详细列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监督函”发出后,要求被告知对象在一个月内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并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告知书”的形式,将存在的问题单独一份呈告分管领导,督促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一纸“监督函”,有力地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在临山镇,目前11名违规聘用和超龄返聘人员已按要求全部被清退;各村党组织书记也作出承诺,杜绝通过超职数聘用人员的方式转嫁应由现职村干部承担的职责。这个村民反映多年的老大难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全镇预计每年可压缩村级工资性开支近50万元。在最早试点的朗霞街道,通过对工程建设领域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下发“监督函”,已有10家工程建设企业被列入街道招投标“黑名单”,且未再发生过一起工程领域腐败案件。

  据统计,截至目前,余姚各级纪检组织已累计向被检查单位和主管部门下发监督整改函47份,发现并整改不规范问题74个,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出台规范性制度1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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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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