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又新添一个“国字号”试点。日前,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全国14个城市获批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我省宁波和温州两地顺利入选。
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是承担海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海洋产业集聚、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权益保护等重大任务的区域性海洋功能平台。根据要求,宁波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主要任务是提升海洋科技研发与产业化水平,争取在创新海洋产业绿色发展模式上形成示范。
据了解,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将主要以象山半岛为主体,以象山港湾和三门湾相关区域为拓展,陆域用地面积合计约149平方公里。示范区将围绕建设“国家现代海洋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海洋绿色协调发展样板区”“国家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基地”,构筑“一体二湾多岛”格局。
作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核心区,近年来宁波不断培育海洋经济行业龙头企业,主要以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为主导,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成为拉动当地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