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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12.1”绍兴柯桥劫持人质案案情

2018-12-04 11:12  来源:浙江在线 

  12月1日,绍兴柯桥发生一起劫持人质案,两名被劫持人质被警方安全解救,犯罪嫌疑人当场被击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今天(12月4日)上午,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情。目前,发布会正在进行之中,稍后带来进一步消息。

  警方通报:

  2018年12月1日,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成功处置一起劫持人质案件,两名被劫持人质安全解救,犯罪嫌疑人当场被击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现将相关案情通报如下:

  12月1日0时47分,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情指中心接到一便利店店员董某某电话报警称:有一男子携刀具在店里。情指中心立即指令柯桥派出所到现场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店内共三人,其中一年轻男子(孙某)右手持刀,将刀架在一年轻女子(顾客张某某)脖子上,另有一女子(店员董某某)站在边上。当处警民警欲进入店内时,该男子叫嚣着让民警出去,不然就要伤害人质。为保证人质安全,民警退至店外,一方面做劝说工作,另一方面将该情况报告分局情指中心。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立即启动重大刑事警情处置预案,及时指令柯桥派出所、巡特警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和120急救力量等赶赴现场增援处置。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傅纪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江到现场组织指挥。因该店系单出入口店铺,店门为钢化玻璃,且从内部反锁,嫌疑人所处位置与店门又有一定距离,并手持刀具抵住受害人脖子,暂不宜破门强行处置,指挥部决定先开展谈判劝说,并组织谈判小组与嫌疑人沟通交流。

  1时07分,嫌疑人先提出要现金100万元,经谈判,要求民警半小时内准备10万元人民币现金和1辆帕萨特轿车。1时16分,嫌疑人突然情绪异常激动,用刀扎伤人质张某某右大腿,并扬言不满足要求,将进一步实施伤害行为。1时24分,嫌疑人将索要金额提高至20万,要求马上送到,并必须由代驾司机驾车,经本人验证认可。2时33分,民警将筹集到的20万元现金通过门缝塞至店内,嫌疑人清点认可后,要求代驾司机将车开到店门口的人行道上,民警多次劝其放弃犯罪,但均遭到嫌疑人拒绝。3时10分,嫌疑人要求必须在3时20分前将车开至其指定的位置,否则就要加大对人质实施伤害。3时17分,民警将一辆帕萨特轿车提供给代驾司机,司机按照嫌疑人要求将车停放在店门口的人行道上。

  现场情况十分危急,已严重威胁到人质的生命安全,一旦嫌疑人劫持人质上车,后果将不堪设想。现场指挥部当即决定,在确保人质绝对安全的基础上,抓住嫌疑人打开店门到上车过程的时机,将其制服,并快速设定三套处置方案。

  3时18分,嫌疑人劫持张某某,胁迫董某某开锁出店门,并叫嚣周边人员远离现场,逼董某某进副驾驶室,再将张某某推入后座,欲上车逃离。在近距离制服嫌疑人的前两套方案无法实施的情况下,狙击手按预案击中嫌疑人左肩,两名人质获救。在现场待命的120急救力量立即实施抢救,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勘查,同时通知检察机关介入。

  经医院全力抢救,嫌疑人于12月1日4时30分被宣告死亡。嫌疑人孙某系陕西人,24岁,10月中旬来到柯桥,属无业人员,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起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劫持人质案件,我们公安机关处置规范,抓住最佳时机,果断开枪,确保人质安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柯桥是安全的,我们柯桥警方有信心、有能力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我们将坚决与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柯桥平安。

  

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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