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舟山市老人和家属在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地享受服务时,如遇到意外伤害事故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赔偿。这是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的。
今年起,我市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险,政府部门和机构共同“买单”买保险,初步统计全市约有上万人可免费享受到这份保险。
近几年来,我市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多次发生过老人摔倒骨折等意外伤害事故,今年就已发生了数起。这类事故发生后,养老机构要赔偿、老人治疗需资金,对双方均带来了经济压力。“为进一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养老服务机构抗风险能力,我市出台政策开展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工作。”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晓斌介绍说。
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对象为:全市所有的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街道、乡镇及以上的综合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等。在这些养老服务区域和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老人、老人家属、参观人员及访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均可获得赔偿。
为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我市加大了扶持力度,全市财政共投入50多万元。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省级财政和县(区)财政分别补助平均保费的三分之一,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减半补助,其余部分由养老机构承担。目前,全市85家养老机构共有4000多位入住老人、所有在298家居家养老照料中心享受服务的老人,均获得了免费投保。此外,全市残疾人托养机构中的所有残疾人也能免费享受这项投保服务。
老人们如遇意外伤害如何理赔,最高能获赔多少钱?记者从合同中了解到,当事人住院津贴为每天100元,骨折津贴限额为5000元至2万元不等;因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死亡、植物人的赔偿限额最高为30万元。当事人或其家属可通过所在服务机构,由机构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
此前,我市政府部门已为特困、低保、失独老人和高龄老人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险将有利于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