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5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陈云松)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由新华社受权播发。其中提到,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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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权力”拉清单宁海是首创
侵害农民利益的“苍蝇式”腐败怎么防?“小官巨贪”怎么避免?宁海从2014年开始推行“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梳理出台《宁海县村务工作权力清单36条》,将各条口涉及村级权力的条文进行整理,浓缩成简单易懂的36条“权力清单”,村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有了明确的“边界”。
据宁波日报2015年报道,2015年,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的文件,其中宁波市宁海县在全国首创的“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被单列成为第15条,这也是宁波市唯一入选该文件的经验做法。
“36条”权力清单,规定很具体:包括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19条集体管理事项;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审核、困难补助申请、土地征用款分配等17条便民服务事项,基本涵盖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的全部内容。如今,村干部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该怎么做,“36条”里面写得清清楚楚,村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有了强有力的“紧箍咒”。
现在这本“迷你”的“36条”权力清单,曾经是十足的“大块头”——足足有248页。面对零散繁杂的涉农事项规章,宁海县大刀阔斧地进行“瘦身”。县纪委会同农林、国土、民政、计生、建设等20余个涉农职能部门,专题研究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权力事项。县、镇(街道)还两级联动,多次召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和村干部等征求意见。流程太复杂就简化,条目不明晰就明确。上百项、248页的文件被浓缩成“36条”简单明了的权力清单。条目虽然变少了,但权力更规范透明了,既便于村干部操作,又方便百姓看清楚。
“过去,少数村干部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中出现过以权谋私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36条’就是着眼于此,变事后被动管理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主动监管,有效解决村干部决策随意、村集体资金监管薄弱、村民办事难等问题。”宁海县委负责人表示。
据新华每日电讯2017年报道,宁海县相继出台了系列制度,细化56项责任追究行为,并辅以扣减年度考核分、绩效考核奖等手段,从严追究村干部违规违纪责任。2015年以来,共有726名农村干部被问责。
宁波各地推行“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
余姚市大力推行的“四屏联动”阳光村务平台,它整合党务、“三资”事务、便民服务、权力清单等内容,通过电脑屏、电视屏、手机屏、触摸屏及时发布。两年来,通过“四屏”公开,余姚市共发现案件线索5起,查纠农村权力运行不规范问题70余个。
时任宁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章永说,以往基层很多违纪问题、信访问题,就是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权力运用不规范、不公开所致。“所以,要督促相关部门着力推进‘小微权力’规范化建设,从体制机制上保证农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经过三年的探索发展,宁波村务阳光公开已遍地开花。公开的内容越来越广,大到村里的发展规划、工程明细,小到村里公厕每月花费的水电费等。
为维护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北仑区组建了由上千人构成的廉情监督员队伍,实现了192个行政村全覆盖。2015年以来,已发现各类问题线索76件,查处违规违纪农村党员30人,查处村干部14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人。
奉化区则始终坚持有责必履、失责必问、问责必通报原则,形成倒逼“小微权力”阳光运行的震慑力量。2014年至今,已有33名村干部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