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6日讯 富阳区在创建美丽城镇过程中,以服务民生、提升城镇品质为目标,根据《小城镇环境和风貌管理规范》标准,进一步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抓深抓细小城镇环境和风貌长效化管控工作,全面提升全域人居环境。
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出台《富阳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指导意见》,明确部门及乡镇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小城镇长效管理体系,制定出台小城镇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及小城镇长效管理资金补助和人员处置相关方案,并将考核结果和资金补助进行捆绑,做到既有资金保障又有管理抓手,不断提升小城镇环境长效管理实效。强化长效管理督察,以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开展暗访督查,对督查问题进行整改回头看,将整改情况纳入长效资金补助和年度考核。
加强风貌管控。在美丽城镇建设中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传统文化复兴和新产业新业态打造,加强区域地理特色风貌与城市发展历史肌理融合。新登镇在美丽城镇建设中全面加强建设项目风貌管控,突出新登“古城复兴”特色挖掘,将特色历史街区打造和古城墙、古城河修复进行有机统一。一纵一横的新登老街建设过程中秉持“古城古透”理念,秉贤街24幢房屋为民国风格,新城街的25幢房屋则是晚清风格,达到了古街建设和古城风貌的有机统一。
统筹环境管理。强化“四个平台”工作力量,建立城镇基础数据库和数据资源中心,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执法协助,提升智慧管控水平。新登镇依托“数字驾驶舱”智慧管理平台,实现街面秩序全覆盖管理,严格落实“路长制”、“门前三包”等制度,推行商家店铺自治管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综合治理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问题。强化执行户外广告规划许可和店招店牌备案审批制度,确保道路沿线各类建筑附着物美观、整洁、安全,持续巩固建筑立面整治成果。(富阳区美镇办供稿)
编辑:王铮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