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5日讯(通讯员 江丹凤)新埭镇在推进美丽城镇建设中,以精细化执法为依托逐步实现“治理美”,此次又出“新招”。2020年9月3日下午召开了新埭镇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暨《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大会,会议邀请了50余家商铺经营者和8家物业公司代表参加,会上新埭分队队长崔向辉向大家详细解读了《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该条例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同一时间新埭分队的执法队员在执法现场开出了新埭镇第一张罚单,执法人员对新埭镇上某小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行为违反了《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此,执法人员依据《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违反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管理人未履行职责的,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其进行了现场处罚。
处罚不是目的,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是为了让广大群众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共同推进垃圾分类,不断改善我们的生活与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