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23日讯(通讯员 王晓斌 张振华)为助力“浙有善育”名片打造,“湖有安居”共富班车面向湖州市三孩家庭,在公租房保障和公积金使用方面推出新的优惠政策。
政策明确了,在湖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一对夫妻于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或依法收养三孩的家庭,在公租房租金和公租房租赁补贴上予以适当照顾。选择实物配租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配租,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三类保障家庭,下同)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核定租金;选择租赁补贴的,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发放租赁补贴。
“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若为公租房在保家庭的,可直接办理保障资格信息变更业务;若为公租房新申请家庭的,可在保障资格申请时同步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确认为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自申请当月起即可享受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政策。
与符合公租房认定条件的三孩家庭不同,湖州公积金优惠政策面向的三孩家庭不受户籍地、购房地等限制,只需满足国家政策即可,提供相关合法证明即可办理。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若无房租赁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
按照新政湖州市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84万元,比普通职工、引进人才、新就业大学生最高贷款额度还高14万元;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最高可提2250元,比普通缴存职工高750元。
本次,“湖有安居”共富班车聚焦三孩家庭住房需求,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的政策优惠,持续促进住房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体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