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30日讯(通讯员 王宁 吕石祎)自2021年5月1日起,《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一年以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觉履行责任义务,“刚柔并济”打好分类执法“组合拳”,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倡导绿色环保文明新风尚。
深化落实“边执法边普法”工作责任制,做好垃圾分类普法宣传。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城区划分30个网格,选派102名队员开展“敲门行动”,倡导学法、守法,不断加强群众分类意识;在18个社区组建“城市管家”服务点,每周三进行入户宣传,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条例》规定。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条例》宣贯活动31次,参与宣传人员3000余人次。
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抓好刚性约束,坚守执法主阵地,紧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采取重点督查、动态巡查、随机抽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强化分类执法。据悉,已累计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整治行动50余次,查处主体涵盖公司企业、宾馆商超、清运公司、小区物业,以及沿街商铺、小区居民,实现垃圾分类全领域、全过程违法行为“硬核”处罚。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案件574起,罚款金额达15.66万元。
接下来,该局将围绕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决胜战,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绿色环境打造等行动,组织开展城区“脏乱差”围剿战、集镇“五比”竞赛、“最美街区”打造等赛比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多措并举不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