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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如何抚平

2019-11-21 09:36:10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蓝震

萧山一小区安装22只防高空抛物监控,效果显著。   本报记者 章然 摄

  浙江在线11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蓝震)11月13日,东阳市白云街道。3岁10个月大的小男孩虫虫在放学回家途中,不幸被22楼掉下的三角阀砸中,伤势严重,目前仍未脱离危险。虫虫的遭遇,牵动着很多人的心。

  经查,该小区2栋22楼施工人员祖某在安装空调外机时,因焊接操作时手部被烫,碰落了置于空调外机上的金属旁通阀,致使旁通阀砸伤路过的男童。14日下午,嫌疑人祖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高空抛物、坠物这一问题,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引起了各级政协委员的关注。

  这个话题,在浙江省政协为市县政协打造的“请你来协商”的平台上,也被委员们频频提及。

  治理高空抛物,是城市精细化管理重要一环

  “请你来协商——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宁波市鄞州区政协举行的现场协商会,与区委书记面对面协商的场景至今让委员们记忆犹新,司徒建成、杨美科、诸琴三位区政协委员,从会场内一直讨论到了会场外。

  司徒建成委员,是一名律师,高空抛物、坠物这一类的案子平时接触不少。“从法律上来讲,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侵权责任法》上有明确的规定,纳入到法律制约的范畴,不过更多的是民事赔偿。”

  杨美科委员也收集了近三年的全国法院审理有关高空抛物、坠物的民事案件,“差不多每天就有一件”。“高空抛物、坠物的危险性是很大的,随意性也很大,相对来说,违法成本较低。”杨美科委员认为,随着高楼越来越多,这种行为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多。

  不过,两位委员看到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针对高空抛物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认为是件好事情。

  “治理高空抛物坠物问题,从法律上明确规定高空抛物属于违法行为、明确予以禁止,充分认识这种危害,对违法犯罪者严加惩处。”司徒建成委员说。

  杨美科委员补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意见,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为老百姓戴上了一顶‘法治的安全帽’。”

  诸琴委员这几天也在一直关注虫虫的消息,希望孩子能挺过这一关,早日康复。她认为,高空坠物、抛物现象频频出现,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是宣传上还不够,“很多人对高空抛物坠物意识淡薄,觉得随手一扔,应该也没什么事,不计后果。他们抱着侥幸心理,没有意识到法律威慑。”她建议,结合一些典型案例,加大宣传。

  采访中,三位委员都谈到了一个观点,治理高空抛物坠物问题,是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从远期来看,是要求公民素质的提高,从中期来看,也是体现社区精细化服务的水平。”司徒建成委员说。

  推广在实践运用中,效果比较好的成熟举措

  今年年初的杭州市两会上,民建杭州市委会主委、杭州市政协常委郭清晔带来了一份《关于加强我市高空坠物管理的建议》,“高空坠物”的话题再次被大家关注。

  昨天,钱报记者联系上正在上海出差的郭清晔委员时,他也特别激动,“高空抛物、坠物我一直在关注着,特别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针对高空抛物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这个节点加强宣传,意义重大。”

  过去一年多时间,郭清晔委员走访了杭城多个小区进行实地调研,“从走访情况来看,杭州部分城区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实施效果差异较大。”他举例说,比如像萧山区闻堰街道的相墅花园小区,使用22只防高空抛物高清探头,由闻堰街道出资安装,效果较好(注:该小区的做法本报曾报道过);而拱墅区有一个小区,使用尼龙大网防止高空抛物,但却成为“空中垃圾场”,“目前大多数街道、社区、物业更多是无解决之法,防控经费更是无处落实。”

  郭清晔委员说,目前,对高空抛物、坠物管理还缺少统一标准。他查阅了国内外的一些做法——

  在国内,像上海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不断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武汉《关于对高空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奖励举报市民,并对高空抛物行为按“属地原则”进行处理;

  贵阳也出台了《贵阳市高速铁路沿线禁止高空抛物等行为管理办法》,规定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在本行政区域内高速铁路沿线的建(构)筑物安装监控高空抛物等行为的电子设备。

  为此,郭清晔委员建议,应尽快出台地方管理办法,设立日常巡查机制,“比如,推广在高层建筑下方设置控点等在实践运用中效果比较好的成熟举措,制定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明确责任划分,明确保障资金来源。同时,制定高层建筑‘体检’制度,建立‘一楼一档’的玻璃幕墙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高层建筑玻璃幕墙以及门窗玻璃的安全防护规范措施。”

  “随着市民素质的不断提高,技术手段的不断改进,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相信这一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一定能够解决。”郭清晔委员说。

  专家观点

  治理高空抛物坠物,需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省政协智库成员、省社会学学会会长 杨建华教授

  “整治高空抛物坠物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基层社会治理的问题。”杨建华教授在接受钱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频频发生的高空抛物事件,并非偶然,需要提升公民文明素养,也需要完善城市基层社区治理体系。

  杨建华教授分析,在城镇化加速推进过程中,熟人社会渐渐被陌生人社会替代,生活方式发生了显著改变,但文明习惯并未能随之提升重塑,“传统的邻里关系中的自我规制、耻感约束逐渐丧失,公民公德心在弱化,所以,部分居民缺乏高空抛物的危害性意识和文明意识,缺乏阳台种植、杂物堆放造成安全隐患的预防意识等,这也是高空抛物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社区是民众的生活家园,也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我们要有把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做细做好的决心。”杨建华教授说,在治理高空抛物问题时,需要通过法治、德治、自治达成有机融合。

编辑:连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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