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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普陀区下发通知启动困难家庭大学生助学工作,在往年低保、低保边缘、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和特困残疾人5类家庭大学生的基础上,今年扩面将支出型贫困家庭大学生纳入救助。
支出型贫困家庭是指我市户籍家庭在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其共同生活成员因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所需医疗费用后实际人均收入水平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中无生活用机动车、非居住类房屋等情形的家庭。
据了解,此类家庭大学生享有上述5类家庭大学生同等助学待遇,包括生活救助,患社保规定特殊疾病、罕见病或其他重特大疾病、遭受重大意外事故的成员,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患社保规定特殊疾病、罕见病或其他重特大疾病、遭受重大意外事故的成员,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标准享受医疗救助;助学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就读国内大学(含大专、本科)的成员,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大学生助学标准享受助学救助;临时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在接受以上救助后仍有特殊困难的,可给予临时救助。
目前,普陀区共有支出型贫困家庭188户,约20名大学生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