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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 浙江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改革落地6月30日起实施

2020-06-01 20:51:09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范国飞 通讯员 戚程旭

  浙江在线6月1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 范国飞 通讯员 戚程旭)6月1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全面推行工程保函缴纳保证金,于2020年6月30日起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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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新华社

  浙江是建筑业大省,建筑业是传统支柱产业,也是优势产业。2019年,浙江建筑业总产值2.04万亿元,居全国第二;建筑业增加值3779.6亿元,占全省GDP的6.1%;入库税收604.7亿元,占全省5.3%,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浙江共有1.5万多家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620万人,占全国建筑业从业人员11.4%,在稳就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依法要缴纳的保证金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类,缴纳方式包括现金和工程保函两种。据统计,2019年浙江仅房建市政工程(企业)缴纳以上四类保证金565.9亿元,其中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440.1亿元,占比为78%,挤占了企业大量流动现金。

  针对建筑业企业经常反映的工程价款结算难、工程保函缴纳保证金比例偏低、企业自主选择权得不到保障等问题,浙江省建设厅近期先后出台相关政策,将大大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全面盘活企业现金流。据初步测算,仅保证金改革政策落地,算上乘数效应,房建市政领域预计到今年年底可释放现金上千亿元。

  浙江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改革,主要涉及工程保函替代以及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两个方面。

  6月30日后,浙江招标的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其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全部推行工程保函,同时鼓励其他投资项目大力提高工程保函覆盖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原先已经以现金缴纳的上述保证金可用工程保函替换。

  此外,浙江将进一步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以解决保证金缴纳额度偏高和资金沉淀的问题。具体包括: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从最高不超过80万元降至5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从最高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降至2%;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从最高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2.5%降至1.5%等。

编辑:连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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