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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既有住宅房屋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浙江日报杭州4月11日讯(记者 刘元斌 通讯员 冉茂翔)近日发生的奉化倒房事故,再次引发人们对住房安全问题的普遍关注。今天,我省部署在全省开展危旧房大排查。此次排查重点是什么?我省有质量安全隐患住房情况如何?对危旧房将采取哪些措施?就这些人们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
180万套住房安全隐患多
记者: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应在50年至100年,为什么有些楼房使用不到30年就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目前,我省有质量安全隐患的住房有多少?
省住建厅负责人:奉化倒房事故再次敲响警钟。政府对这件事一定会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据初步统计,全省城镇既有住宅房屋总数量约为21万幢、740万套,其中上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建成的约有5万幢、180万套。客观上讲,这批建造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房屋容易出现安全事故,主要原因有几点:
一是受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资金、技术、体制的限制,质量标准较低,基本上都是砖混结构,水泥预制多孔板占了很大比重。二是当时的施工技术较低、建材质量较差,黄沙、水泥等用材不达标,影响建筑质量;三是房屋的使用不合理,特别是野蛮装修,任意拆改承重墙体、违法搭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以及改变房屋外立面等,对房屋质量安全损害很大。再加上我省又是台风高发地区,每年台风登陆对这些房屋质量带来很大影响,安全隐患日益突出。
给每一栋楼建“健康”档案
记者:这次危旧房大排查主要排查哪些方面?
省住建厅负责人:排查重点是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尤其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的各类商品房、旧住宅区,以及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大排查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危旧房安全状况。调查清楚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二是老旧房屋管理维护状况。检查老旧房屋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档案是否已经建立完善。三是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掌握以原公房、购改租等方式用作保障性住房,以及建成入住时间较长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四是在建工程安全状况。以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为重点,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五是公共场所安全状况。及时排查学校、医院、车站、商场、文体场所、农村礼堂等公共场所、公共建筑质量安全情况。
这次排查要求做到不留死角,要覆盖每一个小区、每一幢楼房、每一户业主,做到一个地方也不放过、一个数字也不搞错、一户家庭也不缺少。通过大排查建立一楼一档制度,做到有图可查、有数据可查,并完善档案终身保管制度。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全省各地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基本排查任务,并报送排查结果;必须于9月底前完成排查登记建档工作。
记者:群众自己发现住房质量安全问题该怎么办?
省住建厅负责人:危旧房大排查牵涉面广,省里强调一定要形成大合唱。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开展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一定要践行群众路线。群众如果发现住房安全问题,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建设、规划、房管、建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反映,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群众的意见,并采取切实措施跟踪回馈处理。
拆违先拆危,改旧先改危
记者:对排查中发现的危旧房问题,将采取怎样的措施?
省住建厅负责人:大排查是为了大改造。排查出来的危房,一定要加快改造。各地要加快研究有利于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房屋征收拆迁的政策,探索创新危旧房综合治理政策。还要研究相关技术标准、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的监管体制。省里也要研究制定危旧房改造的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
危旧房改造是“三改一拆”的重要内容。各地在继续强势推进“三改一拆”中,要把危旧房排查治理工作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做到拆违先拆危、改旧先改危。在城镇住房保障、城镇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中,也要充分考虑危旧房排查治理需要,研究确定相应的计划、方案和措施。对排查出来的危旧房安全隐患,要制定落实相应的治理方案和措施,该拆的坚决拆,该改的坚决改。要建立和完善危旧房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快速反应,有序救援,减少损失。
同时,在排除既有危旧房屋安全隐患的同时,还要十分注重防止在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所有新建建筑项目要严把材料关、设备关、现场关、工艺关等关键技术节点。重点突出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城乡公共建筑等质量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