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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PM2.5浓度同比下降79% 龙泉空气领“鲜”全省

2019-02-19 17:32  来源:浙江在线 通讯员 项望旺

  浙江在线2月19日讯(通讯员 项望旺)近日,记者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获悉,今年除夕至大年初六,龙泉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均达100%,PM2.5浓度较去年春节下降79%,达到全省最低的13微克/立方米。

  “往年春节的空气总透着烟花爆竹的味道,今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清新又安静,让人觉得特别舒服。”对今年春节期间龙泉市的空气质量,市民刘永航竖起了大拇指。

  作为浙江的生态屏障,近年来,龙泉市高度重视治气工作,以“一把手”工程的力度,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龙泉市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位列全省第一,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63天,优良率为99.5%。

  为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去年12月8日,龙泉市发布《关于印发龙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倡导移风易俗,从2019年1月1日起,禁止在城区划定区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创建和谐、有序、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

  为此,龙泉市建立长效日常管控机制,对禁放区域落实网格化管理,公安部门也增派警力巡查,严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春节前夕,龙泉市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还身体力行带头开展夜巡活动,走上街头对城区烟花燃放、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巡查和劝导。

  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负责大气源解析,24小时对城区大气环境进行监测;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应急部门负责检查禁放区内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工作;建设部门负责施工扬尘管控工作;环卫部门加大道路洒水频次控制道路扬尘;综合执法、农业部门及属地政府负责秸秆禁烧管控及综合利用工作。同时,加大了在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的宣传力度,加强有关政策、处罚措施、对人体健康危害等内容宣传,为该项工作营造了浓厚的社会,广大市民纷纷积极支持和响应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另一方面,对于违燃行为,龙泉市坚决予以严厉处罚。2月4日,西街街道九村村民王某在家门口违规燃放鞭炮。市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和《龙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禁放烟花鞭炮,换来领“鲜”空气。据了解,今年春节期间,龙泉市空气质量取得自2013年开展空气质量监测以来的最优成绩,PM2.5浓度较去年春节下降79%。

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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