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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开出首张控烟罚单 向公共场所吸烟说“不”

2020-07-31 17:15:19  来源:浙江在线 通讯员 卓豪人 吴振艳

  浙江在线7月31日讯(通讯员 卓豪人 吴振艳)7月29日,记者从桐乡市卫生监督所获悉,桐乡市卫生监督所在公共场所监督检查时开出了一张“禁烟场所吸烟”执法罚单,这也是桐乡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后开出的首张控烟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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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桐乡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一家正在营业的口腔诊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诊所内戚某正在大厅候诊区吸烟,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取证并当场制止了吸烟的行为。此外,濮院分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濮院镇某旅馆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旅店内人员正在前台吸烟。针对这些人员在禁烟区吸烟的违法行为,监督员对这些人员均做出了罚款人民币50元的当场行政处罚。

  根据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条第七项,在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禁止吸烟区域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吸烟区域吸烟属于被禁止的不文明行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根据《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今年以来,桐乡市卫健局用“全、快、准”开启公共场所禁烟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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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全面开启公共场所禁烟管理模式。明确要求各类公共场所,配备专(兼)职吸烟劝阻员,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志,场所内不得摆放烟灰缸或设置自动售烟机等器具。全面加强监督执法力度,组建四支禁烟执法队伍,对全市公共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桐乡市卫生监督所已将公共场所禁烟行动纳入卫生监督执法日常工作。

  二是合理优化流程,缴纳罚款跑零次。以往缴纳罚款需要当事人上门至桐乡市卫生监督所领取缴款单,再根据缴款单缴款。为优化处罚流程,桐乡市卫生监督所向桐乡市财政局申请了当场行政处罚的二维码,打印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违禁吸烟人员通过支付宝扫描财政公共平台二维码,实现“跑零次”缴纳罚款。

  三是精准处罚,大力宣传。由于吸烟人员流动性大,思想认识不到位等原因,禁烟处罚异常艰巨。执法人员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同时拍摄取证,妥善固定违法证据,同时耐心开展劝导,进行法律宣传,使吸烟人员从根本上转变“不就抽根烟而已”的观念。桐乡市卫生健康局要求下属所有医疗机构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语音播报、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对《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宣传。

  目前桐乡全市禁烟场所有:(一)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二)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1.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2.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3.医疗机构的室外区域;4.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5.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域;6.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临时划定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桐乡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罚款不是目的,这是为了提高公共场所禁烟的意识,减少吸烟和被动吸烟,营造“无烟”环境,展示“文明桐乡”、“健康桐乡”的良好形象。该相关负责人表示,吸烟者不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等禁烟区吸烟;广大市民要敢于对二手烟说“不”,主动劝阻违法吸烟行为;公共场所负责人加强管理,配合、支持禁烟,共同营造“无烟”环境。

编辑:范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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