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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小清单”解决乡村治理大问题

2018-08-27 08:4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记者 王慧敏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这样规定:“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小微权力清单出台的背景如何?这项推向全国的制度到底起源自哪里?

  1000多村民代表,开了100多次会,定出了“36条”

  已是入夜,白天的溽热似乎还没散去,树木、花草蔫头蔫脑没有生气。然而,浙江省宁海县桃源街道钱岙村的综合大楼内,却热闹非凡:那间最大的空调活动室里,大妈大嫂们正伴着音乐跳排舞;那间小的活动室里,一场乒乓球比赛正打得难解难分;棋牌室里,有人下象棋,有人打扑克……

  说起这栋大楼,钱岙村党支部书记陈文辉颇有些感慨:“如果没有‘36条’,这栋楼不知猴年马月才能盖起来。”

  “以前,想帮村里干点事,真是难呢!项目还没个影,亲戚朋友就早找上了门。虽然咱身正不怕影子斜,可经不起老百姓唾沫星子呀,还有人无中生有告刁状。”忆起往昔,当了10多年村干部的陈文辉连连摇头,“那时候,只要村里上项目,过不上几天就要被纪检部门约去谈话。久而久之,谁还想干事?!2008年到2014年,钱岙村只上了两个项目,其中一个还因为有人上访中途被叫停了。”

  其实,这样的事情,不只发生在钱岙村。宁海县委书记杨勇分析了深层次的原因:“农村基层工作中,程序规范最容易被忽视。不少村干部凭热情干事,认为只要工作能做下去,违反点程序不是大问题。再加上村干部大都是集多重身份、利益于一身,所以,只要一推动与利益相关的活动,便难免成为矛盾的焦点。”材料显示, 2010年至2013年,宁海县针对村干部纪检信访为806件,约占全县党员干部纪检信访总数的八成。

  怎样才能化解基层干群之间的信任赤字?

  宁海县组织4个乡镇的1000多名村民代表,开了100多次会议后,制定出了《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这份清单涵盖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19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以及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审核、困难补助申请、土地征用款分配、村级印章使用等17项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了村干部小微权力内容全覆盖。小微权力清单“36条”的出台,让村干部手中的权力首次有了明确的“边界”,真正把权力放到了老百姓眼皮底下运行。

  干部、群众都了解“36条”,执行起来不含糊

  “36条”是农村工作的“说明书”。村里的大小事,老百姓都可以在“36条”中找到答案。当然,它是村干部的执政“指南针”。县里要求,每个村干部都必须有“‘36条’口袋本”。不过,面对“口袋本”,起初,有些村干部不理解。有人找到纪委说,这样束手束脚,工作还怎么干?还有的,干脆撂了挑子。

  陈文辉坦言,刚开始时,自己也不理解。不过往深里一想,有些明白了——以后工程招标时,“36条”可以让他们抵挡任何“关系户”骚扰。他还记得,当时几个村干部聚在自己的办公室,烟抽了一包又一包,大家发牢骚的核心点是“太受限制了”。他只能一遍遍给干部们解释,这是在保护大家啊!今后只要按照“36条”流程图来做,就不怕别人说三道四。掰开了揉碎了讲,大家才琢磨出了味道。

  一项好制度,只有深入人心才能见效。怎样让“36条”深入人心?宁海下足了功夫:对村干部进行系统培训,一个也不放过;培训结束,还要进行严格的过关考试。你要把条令向群众解释明白,村干部首先自己得烂熟于心呀。县里给村干部不停地“念紧箍咒”,县电视台派出摄制组暗访,在田间地头随时对村干部进行电视直播考试。

  对村民的宣传,同样花了大力气。每个村的主干道或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方,都贴出了“36条”漫画版,用深入浅出的方式向老百姓宣讲。县里还要求村干部责任到户,争取不漏掉一个人。对于制度的落实,宁海更是不含糊。除了年中全面检查、年终全面考核外,县纪委开设了村务监督论坛,干部落实“36条”到不到位,让老百姓去评判。如此,村务监督便由以前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群众心里明白,干部做事信心满满

  岔路村原是宁海有名的贫困村,村里连条像样的水泥路都没有,还欠着100多万元外债。2011年,在外经商多年、已小有成就的苏林贝抱着为村民做点实事的想法,回村当上了村委会主任。上任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村里的路修好。她四处奔波,费尽周折,总算筹集到90多万元,修了一条环村水泥路。谁知路通了,村民的意见也来了:“当村干部图什么?牛放在草堆前,能不吃草?”“不吃草?那肯定是吃得太多了,胃吃坏了。”还有人言之凿凿说,苏林贝肯定拼股参与了工程。

  苏林贝委屈极了,偷偷抹眼泪。家人劝她别干了,继续回去做建筑承包生意。2014年,苏林贝的村委会主任任期已满,这个出力不讨好的村主任,还要不要继续干下去?就在这时,宁海推出“36条”,她觉得腰杆子一下子硬了起来,毅然选择了留任。刚留任,就摊上了棘手的活儿——开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要建一批安置房。这在以前可是要吵翻天了。现在,有“36条”撑腰的她,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你猜怎么着?安置房造好了,听到的是一片赞扬声。

  一位姓苏的村民说:“房子建起来了,路浇好了,自来水接起来了,多亏了苏主任。”“不害怕村干部从工程中揩油?”记者故意问。“一点也不用担心。有了‘36条’,财务公开,计划公开,村里无论做什么事,都清清亮亮,我们心里也就明明白白。”

  群众心里明白,浑身清白的干部,干起事业必定信心满满。西店镇石孔村村支书冯权本告诉记者,几年前,村干部觉得位于西店菜市场的3间集体房屋空着有些浪费,想以10万元每年的价格租出去。谁知有村民怀疑村干部存“私心”,村干部也想避嫌,于是,房子只好闲置着。前年,他们根据“36条”理直气壮进行招标,房子顺利租出去了,群众也翘大拇哥儿。

  还了清白的,不止冯权本一个人。2008年钱岙村选村支部书记时,43名党员代表,陈文辉得了29票;2017年换届,除了有3名党员在外地,其余40人全选了他。“我们依法照章办事,威信自然树得起来,威信高了,党员干部自然会选我。”他底气足得很。

  “36条”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以求更适应农村实际

  不久前,胡陈乡东丰村砖厂拆迁工程招标时,出现了这样一幕:当进行到摇号程序时,一位村民代表突然起身离开会议室,并把摇号球拿走了,招标被迫中止。问这位村民代表为什么这么做,他说出了自己的一番道理:“目前的‘36条’有缺陷——按规定,只要村‘两委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通过即可招标,没有涵盖所有村民的意愿。”

  对这件事,县里没有简单化处理,而是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调研,结论是,这位村民代表说的不无道理。于是,由县委牵头,对原规定进行了修改:将以前的“两委会”通过,改为必须由“三委会”通过。增加的,是经济股份合作社董事会。增加了“一委”之后,村级决策更加民主,更加符合乡村实际。

  确实,一项制度,只有根据工作实践不断调整,才可能不断完善。岔路镇下畈村是当地有名的3A旅游村。但村里的公厕又旧又脏,不能满足旅游发展需要,改造公厕成了当务之急。今年年初,下畈村召开村“三委会”商议决定,按旅游公厕的标准进行改造,预计工程费用8万元左右。资金到位后,大伙却发现工程并不能马上开工,因为按原“36条”规定,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经过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

  5万元,恐怕连制作招标文书、缴纳相关税金都不够。下畈村将问题反映了上去,县里认为反映的问题具有普遍性,便对“36条”进行了修订,把微型工程的限额提高到了10万元。今年3月,宁海最新版的“36条”修订完成,对原“36条”中的45项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精简与修改。

  杨勇表示,“36条”是从农村基层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制度,农村建设、改革在不断深化,因此,“36条”也不可能一成不变。要按照“革新、求进、提质”的要求,不断调整,以求更适应农村工作实际。

  “36条”让小微权力有了边界,为推进乡村振兴扎紧了制度笼子。以前对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由于操作不透明,常成为群众举报的“中心内容”。“36条”推出后,宁海已连续3年没有接到一例投诉。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村干部以权谋私行为已基本杜绝。最近,浙江省委、省政府专门在宁海召开了现场会,在全省推广“36条”经验。一家著名影视机构还以“36条”为原型,正在拍一部电影呢!

编辑:甘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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