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深入,乘车付费,吃饭买单,逛街购物……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都可以“在线”完成。近期,作为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也开启了“在线”模式。
今后如果有矛盾纠纷需要调解
但是因为时间地点原因
不方便当面调解的情况下
“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以下简称ODR平台)是中央综治委赋予我省的创新项目试点,前期由杭州市西湖法院承建,在西湖区试点,后由浙江省高院负责后续开发推广。
▲ODR平台页面
2018年7月在嘉兴市南湖区各镇、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建设、推广、运用ODR平台。
平台依托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架构,具有“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诉讼”五大功能。
▲在ODR平台APP中注册
▲网上有调解申请后 管理员手机上会收到短信提醒
作为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纠纷化解网络一体化平台,ODR平台不仅是将线下的纠纷解决模式搬到线上,还从法律咨询、评估,向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诉讼层层递进,使矛盾纠纷不断被过滤和分流,最大程度先行化解纠纷,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
凤桥镇在推广ODR平台使用上走在全区前列,到目前为止凤桥镇通过该平台已成功调解三起矛盾纠纷。
案情简介
凤桥新居民贾某和前妻陆某于2012年离婚,离婚时二个婚生女分别由双方各自抚养。现为了方便小孩读书,当事人贾某要求把前妻陆某监护的小孩(贾某某)抚养权变更到自己的名下,即两个婚生女均由贾某抚养。2018年7月11日,当事人贾某就婚生女抚养权变更问题来凤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过程
调委会老娘舅接到当事人贾某的调解申请后,向贾某说明了人民调解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调解的基础上才可以进行。当事人贾某表示自己今天来主要是预约一下调解时间,前妻陆某虽然愿意调解,但她人现居住在上海,今天没办法到场。
老娘舅了解情况后,觉得当事人双方现居住两地,来回奔波不容易,且双方又相对年轻,可以考虑“在线调解”,于是向当事人贾某介绍了“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在了解平台的功能和使用操作后,当事人贾某与前妻陆某进行了电话沟通,双方均表示愿意利用平台进行在线调解。
在老娘舅的指导下,当事人贾某和陆某在平台上注册了账号,当事人贾某提交了调解申请。调委会管理员及时受理了这起调解申请,将该件分配给了调委会老娘舅。于是,老娘舅在线预约了视频调解,老娘舅、贾某和陆某三方通过视频通话,开展调解。经过两次视频调解,当事人双方就婚生女(贾某某)的抚养权问题和抚养费问题达成了协议。
调解结果
历时两个小时,在老娘舅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当事人贾某、陆某一致同意婚生女贾某某(原陆某抚养)归当事人贾某抚养至其独立生活时为止,且抚养费由贾某自行承担。
该平台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事人异地来回奔波或者工作关系抽不出身等苦恼,以“以为人本”的立场真正为民办实事,也进一步助推了“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