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萧山区的湘湖,与西湖隔钱塘江南北相望,是西湖的“姊妹湖”。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内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跨湖桥文化遗址等。湘湖地表水质量达到国家Ⅱ类标准,森林覆盖率达95%,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类区标准。
近几年,“湘湖”可谓喜事频频——
2015年11月,经国家旅游局评定,湘湖成为我国首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同月,省政府批复同意度假区规划面积扩容为35平方公里……2017年12月,世界旅游联盟总部正式落户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成为首个总部落户杭州的国际旅游组织。
随着度假区快速建设发展,进一步保护好湘湖也变得越来越迫切。今年1月,《杭州市萧山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条例》列入了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正式立法项目。
6月1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杭州市萧山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条例(草案)》。
为何要为“湘湖”立法?
位于萧山区的湘湖,与西湖隔钱塘江南北相望,是西湖的“姊妹湖”,人文历史厚重,自然资源丰富。
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内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跨湖桥文化遗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越王城遗址,以及茗山、菊花山等一百多处汉代古墓葬,以及其他众多历史人文遗址、遗迹。与此同时,湘湖地表水质量达到国家Ⅱ类标准,是我市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森林覆盖率达95%,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类区标准;度假区内具有丰富多样且典型的动植物资源,是我市重要的生态环境功能区……
“对湘湖进行立法,是强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的需要,是协调湘湖区域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需要,也是理顺相关协调管理体制机制的需要。”萧山区政府负责人在对《条例(草案)》作说明时表示,为湘湖旅游度假区进行立法,对实现依法管理、促进旅游度假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将从哪些方面进行保护?
根据规划,湘湖度假区将以大旅游业为核心,以金融服务、智慧健康、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等产业为支撑,建成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域。高标准下,更需要通过立法来平衡管理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实现湘湖区域的资源可持续利用。
针对度假区内保护对象众多、保护要求各异的情况,《条例(草案)》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就分别从文物遗迹保护、水体保护、湿地保护、山林绿地保护、施工保护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而在管理方面,根据度假区日常管理需要,条例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明确了度假区管委会在安全管理、交通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标识设置、经营秩序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职责。
在前期认真梳理和研究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事委也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专题审议,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
比如,建议《条例(草案)》根据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注重特色的原则,将度假区合理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分别明确发展定位和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对于核心保护区,注重保护、维护区域独特的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风貌,严禁任意拆建或改建,该区域内已建成的与环境不协调的建筑,应逐步拆除或按保护要求进行改造;对于建设控制区,要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建设风貌要与核心区保持一致;对于风貌协调区,发展规划要结合自然,协调景观,保证度假区整体风貌的完整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