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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创新“3+”模式打造农民建房审批升级版

2018-04-17 20:08  来源:浙江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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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乡镇“四个平台”建设的深入推进,便民惠民的宗旨愈加突出,为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流程,减轻群众建房负担,常山县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创新农村建房审批机制“3+”模式,打造全省放权力度最大、审批时限最短的农民建房审批模式。

  “权下放+限时办”,让审批更快捷

  常山县将农民建房的规划审批和用地审批委托给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建房审查小组负责审查农村宅基地的规划情况、用地情况及“一户一宅”情况等。乡镇(街道)对农民建房审批、监管负总责,并接受社会监督。县规划中心、县国土局等负责相关业务指导,形成“审批、监督、指导”三位一体的高效运行模式。

  各乡镇(街道)窗口接件后,将申请材料转给后台乡镇(街道)农民建房领导小组,限时4个工作日内组织规划员、国土员、协管员、驻村干部等联合踏勘,初步明确建房位置、用地面积、建筑层数及高度、四邻间距等。现场踏勘后,限时1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审批例会,经农民建房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规划员、国土员填写联合踏勘意见,材料齐全的将申请建房户的相关审批情况在乡镇(街道)及村公示栏内进行批前公告。通过取消规划、国土分开审查环节,避免“申请材料来回送,办事群众多头跑”现象。

  “三统一+三公开”,让程序更规范

  规划、标准、审批“三统一”。统一规划,按照村庄块状发展、集聚集中发展的要求,对全县村庄进行统一编制,让农户清楚哪里能建,哪里不能建;统一标准,通过规定建筑风貌统一、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10米,确保村庄整体建筑风格和谐美观;统一审批,由乡镇国土员、规划员联合踏勘、联合审批。通过“三统一”明确了审批依据、审批标准及审批程序,既让申请群众明明白白,也让审批部门有规可循。

  条件、面积、结果“三公开”。申请建房条件公开,申请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建房标准公开,申请面积不得超过县政府规定的标准;审批结果公开,建房位置、建房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四邻间距等审批情况公开。“三公开”明确了建房条件、建房标准,并及时公布审批结果,保证村民有最大的知情权,并可全程监督,有效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也让审批部门时刻依法依规审批,确保建房审批公正。

  “网上办+干部跑”,让群众更便利

  网上代办,审批全面提速增效。农民有建房需求时,可自行通过村情通在网上提出申请,或到村级便民中心现场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在网上录入系统,上报乡镇(街道)进行受理。通过网上办理,直接将原来“户申请、村报送、乡审核、县审批”的流程,缩减为“村申请、乡审批”两个流程,大幅精简了群众办证的空间和时间距离。

  干部代跑,认真践行为民理念。依托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全科网格建设,建立代办员队伍,将网格指导员、网格长和专职网格员作为农村建房审批代办员,负责本村群众申请建房的全程代办工作。对需要申请建房的,由代办员上门服务,群众只需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其余工作全部由代办员办理,并随时反馈审批进程,使群众能足不出户办申请,改变了以往“跑断腿、磨破嘴”的现象,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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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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