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从接受群众举报开始,关注点就是群众反映最直接、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些问题整改得怎么样?村干部表现好不好?群众到底满不满意?
3月24日下午2点,黄岩区澄江街道东江河村大楼会议室内,一场特殊的“测试”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周宝德在内的村“两委”班子神情严肃地等待着自己的“成绩”,而现场的“考官”正是该村的70多名党员和村民代表。
一个小时后,在街道巡察办的紧张统计之后,“成绩单”终于出来了:村“两委”班子82.2分,村党支部书记周宝德83.3分,村委会主任何海滨80.5分,村监会主任何方顺78.7分,村委会委员黄彩芬88.7分……同时,巡察组得到了最高分90.1分,也被评为满意等次。
拥有50年党龄的东江河村老党员王仙德说:“巡察组来了以后,我们老百姓反映的一些问题,比如发票签字手续不齐全,都已经改了,现在巡察组又来征求我们满不满意,这点很实在,我们很欢迎。”原来,这是澄江街道巡察办在该村对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工作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为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填补巡察工作“短板”, 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提升群众满意度,澄江街道近期出台了《农村基层作风巡察满意度评价办法》,在“回头看”时将巡察村村“两委”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个人全部列入满意度测评范围,分支持参与度、整改推进度、成效贡献度、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全面征求群众意见,并将巡察组自身也列入测评范围,按巡察精准度、巡察推进度、巡察有效度、群众满意度,接受群众评价,倾听群众意见。评价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被评为不满意的村,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被评为不满意的村主职干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且年度考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被评为不满意的其他村干部,属入党积极分子的,延长培养期或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属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属党员的,年度民主评议、先锋指数考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现在我们进行满意度测评,既询问群众满意不满意,又了解问题实际整改情况,还考察干部工作表现,形成村干部整改责任的有效倒逼,也就巡察工作本身问症于民、问计于民。”澄江街道纪工委书记、巡察办主任徐华青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