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嵊州市卫计局了解到,嵊州市综合医改先行先试,市属公立医院首轮医疗服务的价格调整从3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全面下调检验检查项目价格共352项,同时上调诊查费、治疗费、等级护理费共19项。
嵊州市为我省综合医改先行先试县(市、区)之一。本次改革主要通过下调检验和药品价格,腾出空间来上调诊查费、治疗费、护理费等项目价格,使医院的收入结构更趋合理和科学,同时兼顾群众负担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如下调项目中,大肝功能(套餐)从77元下调至71元,乙肝三系检查(定量)从75元下调至69元;上调项目中,门诊诊查费从10元上调到15元,急诊诊查费从10元上调到18元,住院诊查费从12元上调到14元等。
本次医疗服务项目调价对象为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嵊州市中医院、嵊州市妇保院、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基层卫生院暂不调整。
嵊州市卫计局副局长斯学军告诉记者,通过价格调整,能够一定程度上改变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不合理现象,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更好地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在以往的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中,手术、诊疗等费用是小头,药品检查费用是大头。改革后,经过严格测算,上调费用总额占下调费用总额的97.4%,医院让利2.6个百分点,在整体上保证了不增加群众负担的改革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