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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以奖代补” 余杭为美丽乡村建设戴上监管“紧箍咒”

2017-12-26 07:36  来源:杭州网-杭州日报 驻余杭记者 钟卓嫣 沈鹏阳 通讯员 沈晓鸣

  冬日的暖阳下,余杭区塘栖镇塘栖村罗塘7户白墙黛瓦的民居特别醒目。这里是塘栖村立面整治“以奖代补”整治试点区块。昨天,钱国平等试点农户户主以及村委、村监会、镇村两级纪检人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约20人对项目进行了验收。

  塘栖村是余杭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以奖代补”实施的试点区域。今年余杭区启动了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明确部分项目采用“民建公助、以奖代补”的方式。

  “以奖代补”项目根据工程自建难度、资金节约空间、农户自建意愿确定。主要指对业主是农户的立面整治、围墙拆改等项目和村内零星环境整治工程,在建设计划中单独设置,可采取民建公助或以奖代补方式实施,以节约资金和时间。由镇街负责制定政策及实施办法,村民自行组织建设,镇村监管。

  据悉,塘栖村立面整治“以奖代补”方式整个实施过程,包括项目申请、项目前期、施工单位和村民监理员的确定、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资金支付、项目维护、项目资料备案等流程,每一工序必须村民参与,纪检等相关人员进行监督。例如,对施工现场,村民监理员、专业监理、整治农户代表及镇村纪委人员要进行每周不少于2次的巡查,项目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农户、村民监理员、村委、项目监理集体验收评价,并签订竣工验收备案表。

  经过两个月的施工,目前,塘栖村10户立面整治“以奖代补”试点户工程已完工。塘栖村村主任马国兴说,“原本100万元预算的项目,按照现有方案实施后,可节约近30万元,大大节省资金成本、缩短了建设周期。”塘栖村立面整治工程,充分发挥了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了农民民主议事、办事、管事的积极性,有效探索推进农村民主自治进程。通过镇村两级纪检组织的协助,加强了对美丽乡村项目的监管和指导工作。

  自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启动以来,该区纪检部门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保质量、促落实,全面推进和深化美丽乡村廉洁建设。申报伊始,各申报村村干部需宣誓承诺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承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此外,余杭区还拟组建农民监理员队伍,以完善、加强美丽乡村建设中村民监督体系。同时,余杭区农办等部门负责梳理明确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每一个环节和各级各个参建单位的责任,加强项目申报审核、资金分配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活动。余杭区纪委及各级纪检组织全面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纪检监督,做到授权明责、履职尽责、违规追责、权责一致,努力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以严的标准铁的纪律护航美丽乡村建设。

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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