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吉县杭垓镇高村、姚村、吴村等3个村联合下发通告:为创建西溪坞原生态自然山谷,3村联合成立生态环保团队,3村范围内严禁捕捉石鸡和捕鱼,如遇到电鱼、药鱼和炸鱼的情况,举报者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通告一经发布,3个村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和生态环保队员就忙开了。姚村村主任邵刚带领村委委员深入到全村各条河道展开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干得好,有补偿。”邵刚说,原先一直说要保护好生态,却没有一个具体的参照标准。如今每年能拿多少分,能得多少奖励,自己心里就有底了,既接地气又很清晰。
邵刚口中所说的具体参照标准正是杭垓镇出台的《杭垓镇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奖励补助办法》。为了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该办法将县里给予镇上的生态补偿金做了适当划分,除了50%用于民生项目的建设外,其余50%用于各行政村环境保护面积补助,以及各村村班子成员、下派书记、后备干部等参与环境保护的个人奖励。目前为止,去年的奖励已全部发放到位,获得最多奖励的行政村达到3万余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该办法共包括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分类处理等10个单项考核指标和1个加分指标,打分主体不仅仅是林业、水利、环保等职能科室,还有普通大众。
“以前有很多环境保护工作的业绩没有科学的量化、细化,现在这些都可以在办法中找到对应的参照系。”安吉杭垓镇副镇长沈学斌说,更为关键的是,杭垓镇首次将后备干部等纳入了考核奖励对象,这就能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比拼赶超精神,为杭垓镇打造生态原乡的目标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据了解,杭垓镇是安吉县两大水库的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罗安程认为,出台生态补偿办法,将县里给予的生态补偿资金合理地投放到最基层,让全镇干部群众自愿参与生态保护,评先争优又有据可依,这种创新做法在全国尚属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