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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婚调委当好“和事佬”

2017-09-20 11:50  来源:湖州日报 

  “郑主任,我想通了,不和他离婚了,好好地过日子。”近日,在长兴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调委),市民王霞(文中为化名)牵着丈夫潘平的手,向该县婚调委主任郑刚再三保证。

  原来,最近半年来,因丈夫染上赌博陋习,王霞夫妻两人多次起争执。不久前他们决定离婚。两人办手续时,郑刚为他们分析了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听完后,两人有些犹豫了,没有当场办离婚。经过郑刚的几次劝导,两人终于调整到“和睦相处模式”。

  像这样因冲动离婚而被劝和的夫妇,在长兴还有不少。随着离婚率的提高,婚调委通过适时干预,为经历情感危机的夫妻双方筑牢最后一道防线。

  李明今年30岁,在长兴一家公司上班。 2012年6月,李明经他人介绍认识了小他一岁的女青年林芳。两人认识不到半年就结婚了。两人婚后和李明父母居住在一起。刚开始,林芳与婆婆相处十分融洽。但是婆媳之间为了孩子的养育问题起了争执。最后,因两代人的生活观念不同,导致夫妻欲离婚。了解到小夫妻的经历后,婚姻登记处将两人引导至婚调委。“我们了解到,林芳和李明这对夫妻是有感情基础的,况且孩子还这么小,这是典型的冲动型离婚。”针对两人的冲动争执,郑刚决定对两人进行分开调解。

  郑刚提醒李明,作为丈夫,是需要拿出态度的。比如育儿方面,老人只能起辅助作用,既然孩子是林芳照顾且双方意见不合,那么婆婆就不要太多干涉。

  针对林芳的心结,郑刚从中国传统孝道为切入点开解她,婆婆之所以对孩子上心,也是关心夫妻俩,只是方式和方法不对,双方的矛盾在于家庭之间的界限不清晰,应理性对待并妥善解决。最后,林芳放下了对婆婆的成见,愿意和丈夫好好生活,抚养孩子长大。李明也表态今后一定会重新审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好好经营婚姻,共同孝敬双方父母。

  有了婚调委后,夫妻离婚程序上发生了变化。“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必须先到婚调委,接受《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审查。”郑刚介绍,这个过程中,调解人员充分了解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是否自愿、财产分割是否合法等事项,然后介入分别做调解工作。

  据了解,长兴婚调委于2014年成立。起先是由该县妇联在婚姻登记处设立“1+1婚姻家庭辅导室”。后来,通过一段时间的调研,由该县司法局、妇联、民政局联合成立婚调委。长兴县司法局聘用专职调解员进行婚姻辅导、纠纷调解,此外长兴县妇联每天派两名女性志愿者进行婚姻辅导。

  “婚调委”的进驻,有效规范了离婚协议书格式,增加了离婚协议书严肃性,提高了婚姻登记处办事效率。从2014年成立至今,婚调委共计受理案件5461件,其中离婚4574对,劝和887对,劝和率为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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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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