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吉县章村镇章村乐怡残疾人庇护中心,负责人吕俊正忙着向同行取经,规划中心内部设施改造。“我们的服务口碑还不错,但基础设施跟不上,这也是下一步要努力的方向。”他坦言,之所以这样忙碌,是因为今年他们要争创县级“星级庇护中心”,让残疾人享受更优质的服务。
据介绍,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是安吉县以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托养服务机构, 2008年,全县诞生了首家残疾人庇护机构。截至目前,该县已创建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机构15家,其中,省级3家、市级4家,辅助性就业(庇护照料)达292人,建成“20分钟”托养服务圈,形成了安吉庇护模式。
在数量不断增多的现状下,为进一步加快解决残疾人的辅助性(庇护性)就业问题,提升全县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该县日前出台了《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星级评定办法》(以下简称《评定办法》),填补了残疾人庇护中心相关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标准的空白,旨在改进残疾人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评定办法》对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服务资质、管理制度和服务情况四大块内容进行评定细则设置,最终评选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其中,基础设施要求庇护中心建有服务场所、食堂、健身场所等;服务资质包括工作人员佩证上岗、专业人士拥有资质资格证书等;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考核制度、签订劳动合同等;而服务情况是考核重点,要求中心有对贫困服务对象优惠减免措施、每周组织相关文娱活动等。“我们同步实行加分项和‘一票否决制’,最终根据分数排名, 85分以上授予三星级, 90分以上为四星级, 95分以上为五星级。”安吉县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评定星级的基础上,按照三星级1000元/人,四星级1500元/人,五星级2000元/人予以相应奖励(人员数按该机构月平均人数计算)。
根据《评定办法》,星级庇护中心没有“终身制”,每年重新评定一次,申报对象向所在乡镇(街道)递交申请后,由乡镇(街道)初评,县残联考核认定。此外,对已认定的星级庇护中心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多项未达标的话,则督促其限期整改,复查不合格的予以降级或撤销星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