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近日开展专项督查,仔细查阅2016年至今区残联关于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项目的所有台账资料,抽查了2016年区残联予以扶持资金的6家残疾人阳光庇护中心运行情况,并与区残联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的谈话,对残联专项救助经费的审批、下拨、监督全过程进行了把脉了解。
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些补助资金离自己的生活很远,但对于很多残疾人来说,资金对生活压力的缓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公平准确发放好残疾人补助资金,是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将监督重点着眼于此。”该纪检监察组组长介绍,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发挥好监督探头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为残联专项救助经费的管理使用把脉开方,推动实现精准救助。
该纪检监察组通过与区残联共同商定,为救助资金建立“逐级评审、科室互审、小组联审”三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办理时效,提高残疾人专项资金审核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通过检查,我们与区残联都感觉到,救助资金的审批环节尤其需要再规范。”该纪检监察组组长说。
据介绍,逐级评审是实施村(社区)残协初审、乡镇(街道)残联复审、区残联审批的逐级评审机制。在该工作机制的执行中,当地特别在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上增设审定环节,由区民政局对申请人收入情况进行审定,结果反馈区残联。
在科室互审方面,区残联各业务科室开展交叉互审,加强监督,由责任科室审批,其它科室核对,确保每项补助均由两个以上科室审核,以解决科室人员配备薄弱,审批权力相对集中的问题。
不仅如此,该纪检监察组与区残联还推行小组联审。在成立审核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审批材料检查制度。“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科室人员为成员,每季度末对当季审批的各类申请材料开展一次集中联审。”该区残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重点对申请程序的规范性、完整性,逻辑关系、办理时效进行检查,确保残疾人专项资金补助精准到位。截至目前,已针对10个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落实三审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