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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入选首批12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

2017-07-21 09:37  来源:杭州网—都市快报 记者 岳雁

  昨天,当大家还在议论广州的“租购同权”新政时,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等八部门,已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首批试点城市12个,杭州是其中之一。

  其余11个城市为:广州、深圳、南京、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

  杭州准备着手研究相关细则

  《通知》指出,当前大中城市新市民多,住房租赁需求旺盛。与此同时,特别是在一些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存在着租赁房源总量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租赁住房解决城镇居民特别是新市民住房问题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为此,《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搭建住房租赁交易平台,解决住房租赁市场中存在的虚假房源、信息不透明等问题;

  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

  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昨天,杭州市房管部门表示,已经接到九部委的这则《通知》,正在准备着手研究细则,逐步推进实施。

  对广州的“租购同权”

  杭州暂不会立刻跟进

  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这几天,广州成为全国焦点。昨天快报A2版、A3版也做了特别报道。

  7月1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提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同时还提到了要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落实出租房税收优惠政策、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等。

  对广州的“租购同权”,前天杭州房产部门表示暂时不方便发表评论,也不会立刻跟进,就相关政策,先静观广州后续发展。

  据记者了解,去年,杭州房管、教育等多部门,已经就进一步推动杭州的租赁市场开过一个座谈会,但没有新进展。

  杭州目前也有相关的高精尖人才引进计划,在租房、入学等方面有优惠制度,但覆盖面相对较小。

  快报这几天也采访了一些杭州房产专家、教育人士、市民等,他们纷纷表示,在杭州,学区生源数没有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有学区房和附近租房的人,都可以就近入读附近的小学,这其实就是“租购同权”的一种。但生源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就要看房子、户籍在不在学区内,入户年限够不够长了。

  很多人认为,广州的“租购同权”,只是个概念,具体操作会难。

  去年杭州就提出要建立统一的

  房屋出租政务信息平台

  其实,对于租房市场,杭州早就已经加大了管控和扶持力度。

  2015年10月,对于虚假房源等房屋租赁行为,杭州房管部门特意进行了一场“百日行动”检查,43家中介限期整改,24家暂停网签资格。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提出要加强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促进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平台,整合人口综合信息、房屋出租等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利用。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违规办理房屋租赁业务的,要被记入信用档案并罚款。

  2017年4月,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在土地出让时,通过竞投自持比例确定的,企业自持商品房不得销售或转让,要全用于对外租赁。

  在租金方面,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也可以提取公积金缴纳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租赁其他住房的,自2016年4月1日起,最高提取额度为每人1000元/月,每年提取一次,分段计算: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可提取额为每人500元/月,2016年4月至提取当月按每人1000元/月。

  多地出台政策扶持房屋租赁市场

  住房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解决好城镇居民住房问题,需要房地产市场和租赁市场协同发展。为此,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政策,多管齐下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就是要满足多层次的住房需求。

  2015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全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

  2016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要求,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

  今年5月,住建部公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个条例也成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和销售的法规。

  而在7月初,上海挂牌推出了位于浦东张江和嘉定新城的两幅土地,“只租不售”。公告要求所建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不得出售。《上海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也提出“十三五”期间将新增租赁住房用地1700公顷,约70万套。

  深圳、北京等一线城市也已先后出台了加快租赁住房发展的相关政策,且政策的强度、执行的力度均超越以往,显示出各地推进“购租并举”的决心。

  7月17日,广州市出台保障“租购同权”楼市新政,许多业内人士将其看成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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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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