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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打好小城镇综合整治“自治牌”

2017-07-14 09:24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应丽斋 戴纯青 通讯员 徐梅

  农贸市场门口,横七竖八乱停的车辆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排姹紫嫣红的花木箱;狭长的老商业街两旁,占道吆喝的小摊不见了,家家小店门口钉上小木牌,开出小红花;熙熙攘攘的小城市中心区域,横冲直撞的“红头苍蝇”(载客电动车)不见了,车主穿上“红马甲”,变成了秩序的维持者……

  从潮声回荡的古镇盐官到四季宜人的山水黄湾再到毗邻杭州的小城市长安,一场小城镇“环境革命”正在海宁全面铺开。“小城镇‘三分建七分管’,只有让环境治理成为每个人的追求和自觉行动,才能达到小城镇管理和环境的良好‘微循环’。”海宁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亚东介绍,海宁正依托综合施策、堵疏结合,全面尝试让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现自我调节。正是依靠群策群力打好“自治牌”,在今年已开展的4次嘉兴市小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巡查考核中,海宁两次拿下县(市、区)第一名。

  花木箱里“种”出自省意识

  早上7点,盐官镇郭店农贸市场,包王村村民吴金富把三轮车推到大门一侧指定区域,随后步行几十米进了郭店农贸市场买菜。车水马龙的早高峰时段,“马大嫂”们仿佛已形成了默契,一到市场门口,小汽车、电动车、三轮车齐齐转弯,开进由几个方方正正的花木箱围成的“停车场”,给人行道和专设盲道留出了充足的空间。

  可就在几个月前,这个农贸市场还是让盐官镇的行政执法中队队员们直摇头的“老大难”路段。这里是郭店集镇的“中心街区”,每到早晚高峰时段,各类车辆见缝插针停满了人行道,拎着菜篮子的行人只能侧着身子在车辆间穿梭,几乎每天都有因为乱停车引发的口角。

  从“脏乱差”到“洁齐美”的变化是如何发生的?秘密就在花木箱身上。“以前我没觉得乱停车有什么大不了的,现在摆上了花木箱,一看就知道了,这不是停车的地方。”吴金富告诉记者,“看这些花木箱摆得整整齐齐、漂漂亮亮的,我们要是还乱停车,那多煞风景。”

  几个花木箱,“种”出了街头风景,还“种”出了市民的自省意识。盐官镇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人直呼,这是“意外之喜”。原来。这一带是盐官镇郭店集镇的“中心街区”,规划建设的年代较早,绿化设施配套不太完善。今年3月,镇里投放了第一批50个花木箱,原本只为点缀街景、增加绿化率,结果“上岗”之后,这些几百斤重的花木箱不仅扮靓了街道,也在无形中划出了停车区、步行区、设摊区的界线,对“乱停车”行为进行了有效“拦截”。摆放花木箱的第一天,郭店农贸市场路段乱停车现象就减少了近一半,道路两边变得更加整洁有序。

  花木箱变身“站桩”管理员,赋予了老街区新的秩序。以试点破难点,树样板补短板。两个月前,盐官镇主干道建设路全面启动沿线改造。随着路基改造加固工程的推进,沿线越来越多的花木箱“上岗执勤”,“有花木箱的地方不能乱停车”正在逐渐成为当地居民的共识。

  “鲜花公约”约出自觉行动

  “别的店都有三盆鲜花,我却只有守法经营一盆,前来买东西的居民还打趣,问我另外两盆鲜花是不是被偷走了。”郑先生在黄湾镇治江路上经营着一家百货店。他习惯把货都堆在门口人行道上,平时不觉得怎样,但“鲜花公约”机制上线后,连续几次被询问,他渐渐感到“脸上挂不住了”。

  “鲜花公约”是黄湾镇(尖山新区)首创的一项机制,为助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针对长期存在的越门经营、停车乱象、乱堆乱放等顽疾,当地在每家商户门口统一设置星级经营户公告牌,分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分别代表守法经营星、环境卫生星和文明停车星。镇(区)建立由综合执法和社区牵头的考评小组,每季一评,根据星级经营户考评结果,分别奖励一至三盆鲜花。奖励鲜花统一设置在门前柱上,每季更换一次,从而让每家商户的经营环境一目了然。

  5月18日,“鲜花公约”正式上线,治江路首批20家试点商户门口摆放上了镇(区)统一制作的花架和鲜花,综合执法中队还向商户们发放了告知书,面对面地宣传公约内容、考评标准、考核方式和奖励办法。

  为了“集齐三盆鲜花”,郑先生主动找到执法队员咨询,并按照要求把运货车停到了公共车位上,店门口堆积的纸板箱也被全部清理,街面更是扫了又扫。收拾完第二天,镇综合执法中队副队长范宇杰立即送来了另外两盆鲜花,“老郑,你这样就对了嘛,不过今后你还是车子乱停、门口堆满东西的话,我们会把花收走的哦。”他听了连连摆手,不好意思地笑了:“不会不会,以后一定注意。”

  “我们推出‘鲜花公约’,旨在让商户们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争做‘护花使者’,共同营造美丽、舒适、文明的小城镇。”黄湾镇(尖山新区)副镇长夏孙祥说,据统计,在“鲜花公约”实施后,黄湾镇越门经营现象从原来的每天30多起下降到现在1至2起,巡查发现率下降了95%以上。“接下去,我们将由点到面,全面铺开,用鲜花扮靓整座黄湾小镇。”

  “红头苍蝇”蝶变成自治力量

  “不好意思,请把车子停到非机动车停放处,谢谢配合。”海宁市长安镇中心菜场外,宋建清穿着件红马甲,在他劝导下,路边被非机动车占据的机动车位空了出来,电动车整齐地停成一排,交通秩序和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看这有模有样的劝导架势,很难想象,宋建清当上道路秩序管理员才不到半月。以前,他是一名载客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可以说是道路秩序“被管理”的一员。

  在长安镇这个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载客电动三(四)轮车曾是“街头之痛”。最多的时候,长安镇街头的载客电动三(四)轮车达到两三千辆,这些车辆难以管理,还时常不讲交通规则横冲直撞,当地居民习惯把它们叫做“红头苍蝇”。据统计,2014年至今,该镇累计发生电动三(四)轮车事故1400余起,造成652人受伤,7人死亡。

  为了不让“红头苍蝇”在镇区乱飞,今年,长安镇(高新区)广泛宣传发动,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经营行为,禁止非法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杜绝非法车辆产品流入市场,同时依法查处电动车经营摊店越门经营、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6月1日起,当地重拳出击,对载客电动三(四)轮车采取了合围区域禁行。

  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宋建清和许多开“红头苍蝇”的同行一样,早早地将载客电动三轮车交由政府回购。“车子回购了,人没有安排好,他们的想法没有变,已经取得的成效也很难巩固。”长安镇(高新区)三城联创办相关负责人说,经过多次讨论商议,该镇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优先招聘已回购车主管理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

  像宋建清这样的6名载客电动三(四)轮车车主最终应聘成为道路秩序管理员,他们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引导管理非机动车停放整齐,以及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工作。

  “我们开电动三轮车的,不少人交通意识都不强,乱停、乱开的现象挺普遍。”宋建清说,以前自己开着电动三轮车,觉得路边停靠很方便,现在身份转变,他看问题的角度也不一样了,“大家都只图自己舒服,秩序肯定要乱套。我要努力做好工作,让大家都能在大街上舒舒服服地走路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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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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