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又一空白被填补!近日,嘉兴市正式发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范》,这是浙江省首个地市公共法律服务地方标准。
据悉,目前全省还没有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省级标准和市级标准。此次嘉兴发布的该项标准结合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及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实际,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的功能设置和服务内容、基础建设、设备配置、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要求,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制度建设要求和台账建设要求,投诉处理、服务评价和工作改进要求等六大内容,既有平台建设的要求,也有业务工作的要求。
嘉兴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范》的发布实施,对嘉兴市全面高水平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为全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作出示范。
据了解,嘉兴市自2012年起就在全省率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过6年多探索,逐步构建起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司法行政统筹、政府公共财政支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框架,形成了“一个标准”“三项保障”“六项保障”“五个平台”为主要内容的“136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百姓提供高质量、综合性、一站式、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