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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启动实验室危废公益诉讼程序 1.55吨危险废液被清处

2018-10-24 09:07  来源:温州网 李尖 鹿轩

  “清废”规范战行动再下一城。日前,鹿城区检察院重拳出击,启动了全市首例实验室危废公益诉讼程序。长期贮存在某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双屿质检大楼地下室的1.55吨实验室危险废物得以顺利清运。

  今年3月,一条市检察院公共利益受损预警平台流转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群众举报信息引起了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注意:温州某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实验室危险废物长期未处置。

  当检察官来到该院双屿质检大楼地下室时,发现这些实验室危险废物都堆放在停满车辆的地下室,经调查,该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在检测过程中会产生一种或者几种具有危险特性的化学废弃物,且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的危险废物,液体危废易燃、易挥发,危险性较大。三年来,该院累计产生危险废液约1.55吨,并长期贮存地下室,造成环境污染风险和公共安全隐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实验室危险废物要如何处置,为何遗留至今?

  据调查,该检测院自己没有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且温州全市仅有一家有资质的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但因为1.55吨就危险废物虽然量并不算大,由于其成分复杂,所以当时危险废物处置合同没有谈下来。

  2018年6月13日,鹿城区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履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指导该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限期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等,同时对辖区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强化对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的指导,落实安全处置,切实消除辖区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鹿城区环境保护局立即开展整改。一方面对该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开展危险废物现场检查和服务指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现场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复查落实整改情况;另一方面针对该院危险废物长期未处置问题,检察建议发出后,区环保局通过市环科院“温州市小微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服务平台”联系到绍兴化工有限公司,积极对接绍兴化工有限公司与该院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并多次协调加快确定危险废物转运时间。2018年9月28日,累计1.55吨危险废物被清运完毕。

  不仅如此,为进一步推进实验室危险废物治理,鹿城区环境保护局部署开展针对有实验室的事业单位、社会检测分析机构的危险废物专项排查,共出动人员102人次,排查单位51家,发现产生危险废物单位6家,并针对上述6家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落实暂存与处置措施,督促规范化处置。

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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