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湖亭上望湘湖,景物天开似画图。”明朝蔡友的《望湖亭》描写了数百年前的湘湖风光。湘湖与西湖隔钱塘江南北相望,是西湖的“姊妹湖”,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保护、开发、建设和良性运营,对于提升杭州作为国际大都市和国际旅游城市的影响力和良好形象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8月2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生态环境保护是
旅游度假区的优先事项
制定条例的目的是通过立法发挥法规的规范和约束功能,实现湘湖区域的资源可持续利用,因此条例把保护放在首要位置,作了以下规定:
首先是强调科学规划。条例第十条规定:湘湖度假区总体规划应当确定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范围,限定土地利用强度和建设规模,协调湘湖度假区保护、建设与城乡发展、居民生活的关系。同时,《条例》还对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分别规定了具体的利用和保护措施。比如,在核心保护区除了文物、环境保护类工程,防洪排涝、清淤疏浚等水利工程,航道和港口设施等水上交通设施工程,居民住宅修缮以及符合规划要求的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外,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建设控制区内应当合理控制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保证绿地率,对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和色调等,应当与湘湖度假区景观、环境相协调。
其次是对度假区各类资源要素规定了保护措施。条例用了很大篇幅对湘湖度假区内环境、文物、山体、水资源、湿地和林木等资源要素的保护作了规定,最大限度保护度假区的自然资源、人员资源和生态环境。
另外条例还对影响和破坏湘湖度假区环境和秩序的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游客在湘湖游玩时,要注意不要踩到保护“红线”——有些行为是严格禁止的,比如随意倾倒垃圾;刻划、污损景观设施;在湖区洗澡、洗涤物品、清洗车辆;擅自向湖区、山区投放动物等。违者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会受到处罚。
建成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域
是发展目标
湘湖旅游度假区不仅人文历史厚重、自然资源丰富,它还是一块产业高地。根据规划,湘湖度假区正以大旅游业为核心,以金融服务、智慧健康、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等产业为支撑,建设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域。
条例规定湘湖度假区应当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规定,明确产业政策导向,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确定项目的产业准入标准。明确进入湘湖度假区的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和湘湖度假区规划要求,禁止发展技术落后、资源消耗高、污染严重的产业,对湘湖度假区内已有产业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法逐步搬迁。鼓励发展符合度假区规划要求的旅游、会展、住宿、餐饮类产业,娱乐、休闲、健康、体育类产业,科技、金融、文化、演艺、教育、影视类产业等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