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何贤君 杜羽丰)6月5日,浦江县前吴乡塘岭金村村民任某因随意丢放垃圾,没有分类,被处以50元罚款。这是金华开出的首张农村垃圾分类罚单。这天是《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
前几天,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前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垃圾分类检查时,发现任某存在违规分类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进行劝阻,并向其讲解了《条例》相关法规条款,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月5日上午9时,当执法人员突击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逾期拒不整改。在任某家,再次发现了垃圾分类不到位、垃圾随意抛撒等现象。对此,该大队核实确切证据后,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任某发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50元罚款。
金华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始于2014年,为了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局,选择了3个乡镇率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截至目前,金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已覆盖全市100%的乡镇和98%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减量70%以上。
为巩固提高金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华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就开展了相关立法准备工作。《条例》最终于去年12月28日,经金华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4月,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条例》,并决定于2018年6月5日起施行。
“《条例》的正式实施,预示着金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从实践层面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金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