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近日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后,共收集到社会、部门意见48条,意见涉及停放点设置、资金监管、规范投放、单车管理、职责分工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称,将参考各地经验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温州实际,完善《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温州的健康发展。
该(草案)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总结一年来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行乱象提出的解决方案。
目前我市共有3家共享单车企业(摩拜、哈罗、ofo)入驻,鹿城、龙湾、瓯海三个区共施划非机动车泊位1403处,共计5800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先后建立了单车运营商约谈制度和“应急处置微信群”,并在去年7月份开始将三家运营商运维情况纳入数字城管处置平台进行考核,发现乱停放现象,第一时间交办处置。截至今年3月份,数字城管采集人员共发现共享单车乱停放61377件,已处置5987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