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月5日公布今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产品包括温州市锦琳水产加工场的海蜇丝(即食海蜇)、瑞安市海民水产品加工厂的即食海蜇、瑞安市金道海蜇加工厂的即食海蜇皮(见表格)。以上三个不合格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均为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包括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饼干、蛋制品、方便食品、饮料、糕点、罐头、酒类、水产制品、豆制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和食糖等。共抽检全省11个地市338家生产企业427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415批次,不合格产品12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温州、湖州、嘉兴、金华、台州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